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组合贷款借款人需同时满足住房商业贷款条件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具体要求如下: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 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3.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4.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6. 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7. 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8. 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9.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组合贷款是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是一种能够满足借款人在购房过程中资金需求的贷款形式。

标签: 1DM发表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