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王女士2016年初在是去购置房产,并于2016年5月份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后来王女士由于个人原因,在2017年将房产出售

重庆的王女士2016年初在是去购置房产,并于2016年5月份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后来王女士由于个人原因,在2017年将房产出售,就想将银行贷款一并还清,到了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像王女士这种情况,需要支付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违约金要如何收取呢?

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是在借贷款双方的合同中共同认可的条款,一旦借款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或大部分本金,借款人将支付一笔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是按照提前还款时的未结余额的百分比计算(一般是2%到5%);或规定若干个月份的利息。但最高违约金受到合同或法律的约束。

违约金的有效期通常不会超过3年(也有的为5年)。有效期过后,违约金的比率会取消、或逐渐减少、或者只有余额的1%。每年只要部分提前还款不超过贷款余额的20%,就不用缴纳违约金。

违约金是借贷双方可以协商的。一般的,贷款方会提供几种违约金的方案供借款人选择。如果借款人选择有违约金的合同时,贷款方会提供较低的贷款费用,或较低的贷款利率,一般的带有违约金的合同的利率要比没有违约金合同的利率低0.25%到1.00%。

东方融资网温馨提示,对于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其实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合同违约金,属于贷款人与银行签署贷款合同后的提前终止合同行为,所以要交纳部分违约金作为补偿,当然,不同的银行对于违约金的收取规定也是不尽相同的,需要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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