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助保贷款人死亡了,该如何处理贷款?

助保贷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及如何还款?如果助保贷款人死亡了,该如何处理贷款?为了保证困难群体在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常领取养老金,哈尔滨政府日前下发了助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有申请助保贷款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如下流程介绍申请办理助保贷款。

贷款流程:

有贷款意愿的助保人员向市人社局企业职工托管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市人社局企业职工托管中心审核资格、测算其缴费和还款情况,符合贷款条件的出具助保贷款审批表;

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发放贷款并划转缴费;

财政部门复核贷款情况,由市人社局企业职工托管中心按月向银行划转财政贴息资金。借款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后,按合同约定偿还金额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根据规定,借款人可按如下方式偿还贷款:

1、自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借款人按银行规定等额本金按月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有偿还能力的,可以部分或全部提前还贷款,但须在还款前30日内向贷款银行提交申请,履行提前还贷手续后,向市企业职工托管中心报备。

3、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发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必须先还清贷款本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据,社保经办机构方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那么如果在贷款期间助保贷款人死亡,该如何处理贷款及还款事宜呢?根据规定,借款人在宽限期死亡的,本人贷款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一次性偿还贷款银行;借款人在领取养老金偿还期间死亡的,本人贷款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扣除已领取养老金的余额,一次性支付贷款银行。不足部分由风险准备金偿还,每年末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清算。



标签: 贷款流程, 如何还款, 助保贷款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