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温州针对如何处置“僵尸企业”举办了一场僵尸企业处理与破产审判工作专题研讨会,来自国内法学界大咖齐聚于此。

近期,温州针对如何处置“僵尸企业”举办了一场僵尸企业处理与破产审判工作专题研讨会,这是温州瑞安首次召开全国性法学专题研讨会,来自国内的法学界大咖齐聚瑞安。

破产审判一直是法院商事审判中难啃的“硬骨头”。2012年金融风波后,瑞安破产案频发,一些企业资金链断裂破产倒闭,一些企业因受担保风险传导导致厂房被查封、账户被冻结,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资金链、担保链“两链”问题异常突出。

据统计,2014、2015年温州瑞安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多达57件。银行贷款不良率最高时曾达4.86%。2014年7月瑞安处置办成立以来,共受理94家企业的帮扶申请,涉及银行信贷金额59.78亿元;为455家企业提供2146笔累计147.65亿元应急转贷资金,为60家企业办理67次资产临时启封转贷手续,有效防止了担保圈风险蔓延。截至2015年12月末,瑞安市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1.85亿元,不良率3.39%,比温州全市平均水平低0.4个百分点。

在瑞安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因陷入两链风险被诉诸法院的企业,存在当事人选择导致的逆向淘汰。为保证自己的债权利益,债权人在选择承担担保责任时,往往选择担保人中产能最好的企业,甚至会形成多位债权人集中起诉,这种情况下,优先淘汰的将是产能好的企业,最后剩下的反而是僵尸企业。从去产能角度来说,这是非良性的逆向淘汰。

如何改变这种逆向淘汰?

温州中院201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为全国首批企业破产审理方式改革的试点法院,瑞安法院作为基层法院,积极探索破产审判,并通过创新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兼并重组走出困境;“清算式”司法重整、破产和解一次性割断担保链;出台系列配套政策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等四条瑞安解法。

据统计,2012年—2015年,瑞安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62件,裁定受理破产案件107件,已审结破产案件63件,其中,破产重整案件5件,破产和解案件4件,破产清算案件99件。2014年、2015年期间,结案标的额达33.63亿元,盘活资产5.0363亿元,盘活土地面积156.8亩、厂房面积11.05万平方米。

瑞安法院四条经验

1)积极引导企业兼并重组走出困境;

2)“清算式”司法重整、破产和解一次性割断担保链;

3)出台系列配套政策化解金融风险; 

4)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等。

>>>案例

华泰集团兼并重组案

案情简介:

华泰塑胶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浙江华泰塑胶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华泰塑胶有限公司、瑞安乐泰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因投资过度、管理不善、新产品研发等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工厂停工、经营亏损,面临破产。在温州、瑞安14家银行共贷款融资4.09亿元,涉及担保企业5家,分别为华滨集团有限公司、华尔达集团有限公司、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奔腾电器有限公司、瑞安市塑料三厂。同时为6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涉及金额2.84亿元。

经验做法:

2013年10月华泰集团出险后向市政府求助要求帮扶。帮扶小组进驻企业,经多方多次协调,达成重组方案: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奔腾电器有限公司分别主动承担3000万、1500万元担保责任,华泰集团原主要股东“净身”退出,38名小股东给予原投资额的46%补偿后退出,华泰集团股权由华滨集团有限公司、华尔达集团有限公司、瑞安市塑料三厂三家担保企业进行重组。

成效:

原两家生产企业苏州华泰、浙江华泰恢复正常生产,特别是浙江华泰由在外瑞商接盘后4条生产线满负荷开工,产值、利润大幅度上升。

点评:

华泰兼并重组案,是政府主导,采用引进担保企业接盘重组和在外瑞商投资,从担保链关系讲,担保公司与债务公司利益相同,债务公司的复苏即代表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减轻,而对外招商也是表示企业本身具有优质资产,具有运营价值与核心竞争力。另外,由政府收储统一挂牌出让的厂房、土地等,也是对处置资产价值最大化,以此保证银行、担保企业以及自身损失的最小化。

温州三联锻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转和解案

案情简介:

2014年6月3日,温州三联锻造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后转和解)。

经验做法:

经全面审查,法院发现三联锻造的主要账面财产包括货币资金、长期股权和固定资产等,合计16302.6112万元,还另有部分专利和商标等无形资产。总计债务达1.99亿元,在扣除优先债权后,普通债权的破产和解清偿率为22.19%。可见,三联锻造财产类型丰富,占比最大的债务为对外担保债务,资产状况较好。另一方面,三联锻造的国际和国内客户订单量大。因此,法院认为三联锻造具备优质的核心竞争力,却深陷担保链危机。经和解协议,三联锻造一方面与建设银行等5家银行签订了续贷合同,盘活资金;另一方面大力抓生产建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成效:

三联锻造2015年产值增加25%,销售额达1.2亿元,缴纳税款800多万元。

点评:

三联锻造破产转和解案,具有“重整式”色彩,因为企业本身运营情况良好,债权人的再注资,不仅不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还会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需指出的是,三联锻造具有家族企业的特性,例如客户资源等企业的无形资产与人身关系是依附在一起的,这使得三联锻造在不引进新的战略投资人的情况下,瘦身和解成为可能。



标签: 企业贷款, 僵尸企业, 企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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