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用体系为其他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大环境,只有在加快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进程的前提下,其他信用体系建设才能实现质的飞跃。

区域性信用体系具有地方性,各地区的信用体系建设进度不一,需要因地制宜。城市信用管理体系,以城市为单位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主要包括城市政府信用、企业信用、银行信用和个人信用。国家信用体系为其他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大环境,只有在加快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进程的前提下,其他信用体系建设才能实现质的飞跃。

城市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技术性和制度性、区域性和社会性的特征,其发展依赖于国家信用体系的建设进程、城市社会信用意识的提高、政策法律环境的优化、信用技术发展、信用数据的开放。城市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对我国城市的信用状况、温州的教训和经验、城市信用管理体系的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总的来说,城市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强化政府职能,优化公务员队伍;以系统、科学的信用技术对企业信用进行管理,提高企业的诚信度,维持市场的秩序;可以营造城市良好的金融环境,化解银行的金融风险,实现金融安全,最终实现城市的经济安全;能够提高市民文明和道德水平,促进市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另外,城市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应该由政府来启动和引导,健全国家信用体系。在城市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上,政府具有双重角色,它既是建设的主体,又是接受管理的客体。作为城市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发起者和倡导者,政府要对整个体系建设做出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要在信用法规的制定和信用管理的监督上发挥作用,要大力培育信用需求,依法披露信用信息,大力进行社会启蒙和动员,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作为被管理的"受信者",政府要明确自身的职能定位,转变观念,改变作风,做到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务实高效,加强自律并接受管理,努力提高信用等级。

建设城市信用管理体系,征信是一个基础而关键的环节。征信的关键在于信息公开程度、信息获取渠道和信息处理能力等方面。引入先进的技术,为建设征信渠道不辞辛劳,逐步完善国家信用体系,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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