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而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很多担保人被骗的案例,银行贷款担保人还真不是那么好当的,在确定当银行贷款担保人之前首先得弄清楚当了之后要承担哪些责任,一旦有事情发生自己要承受哪些后果,了解清楚这些之后你才能保证自己不成为别人的代罪羔羊。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担保有两种方式,即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法院必须先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强制执行债务人以后仍无法履行债务的,方可向保证人执行;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法院即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看到这条怕了吗,如果你稀里糊涂地就连带责任了,后果应该很清楚了。

《担保法》又说了,对担保人主体资格作出了明文规定,其中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国家机关从法律上来说虽然也是属于法人,属于机关法人,但是,其财产和经费是由国家财政拨付,是为了保障其履行社会管理职责,除其从事民事活动是为满足自身需要外,不得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因此,国家机关没有保证人的资格,不得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根据《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在一般保证的状况下,债权人只有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在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后保证人才对不足部分承担责任,这样,担保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就相对小些。但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有权向主债务人和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要求偿付债务,保证人的财产随时可能接受法院执行,担保的风险相对要大。因此为他人作担保应尽可能提供一般保证,这样可减少担保的风险。

看了以上几条担保法的相关条文,你还那么放心大胆不做任何调查就做了某某人的银行贷款担保人吗。因此,在你确定做担保人之前要对接待人做相应的调查。

首先得确定接待人的人品。不要认为是亲戚就不加调查,一定要从多人入手,从各方面调查清楚接待人的人品。

再者就要了解清楚接待人的偿还债务能力了。对担保人来说,风险大小主要取决于贷款人偿还贷款能力的大小,贷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越大,担保人的风险就会越小。

讲了那么多,总之如果要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就要做好相关调查,明确知道事情的重要性与严重性,对比于自身与对方的情况,最后决定要不要做银行贷款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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