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借贷机构,在应对个人贷款时,主要应用三种贷款担保方式予以防范。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个人贷款的三种担保方式。

个人贷款业务作为个人消费的一种主流贷款方式,在我国的发展仍属于发展阶段。作为借贷行业来说,防范借贷风险是不可回避的话题,也正是如此,各形式的风险担保也业已成为一种常态,如今更有专门的担保公司成立,专攻于贷款担保业务。

作为服务于光大消费者的个人贷款业务,因对象层次多样、资质水平参差不齐,在风险防范上更为谨慎。作为借贷机构,在应对个人贷款时,主要应用三种贷款担保方式予以防范。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个人贷款的三种担保方式。

个人贷款担保方式之抵押

抵押作为担保方式之一,对抵押物有一定的限制,主要是不动产如房屋、生存设备等或者大型的动产如汽车、轮船等。对用于抵押的抵押物,需出具所有权人的同意抵押意见书并且是将抵押物的全部价值用于抵押。在借贷期间里,抵押人需妥善保管、维护抵押物,未经贷款人的同意不可将抵押物进行处理,不可进行二次抵押或做其他使用,同时贷款人在贷款期满之前亦不可对抵押物做任何处理。

个人贷款担保方式之质押

质押针对的质押物主要是动产,例如有价证券、存款单等,在质押中,贷款人自行保管质押物,不需要借款人进行保管。借贷双方在质押中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以此明确双方的质押关系和质押权利及义务。质押期间,贷款人需妥善保管质押物,不得随意处理,如果质押物出现任何损害,贷款人需进行相应的赔偿。

个人贷款担保方式之保管

保管,即第三方担保,在借方的抵(质)押物不能获取贷方的满意时,寻找第三方为借方提供担保。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担保人需在贷款银行开设账户,在账户内有资金存入,可以保证担保人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同时,担保人和贷款方应以合同的形式明确保证人的义务,保证在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款的时候代为偿还贷款的本息金额。

在个人贷款业务中,主要是这三种形式的贷款担保。在借贷中,既要保证借贷的实际功能和积极效应,也要保证借贷的风险预控,所以,知晓并了解个人贷款的担保方式是不可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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