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仓山法院审理了这样的一起案件,一位66岁的大爷看中一套商品房,然后与房屋所有者及中介签订了购房协议且交付了定金,其中购房协议中双方有约定如果房主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主违约,定金不予返还,从协议的内容中可以看出无论是买主一方还是卖主一方买卖的意愿都是比较强烈的。

近日福州市仓山法院审理了这样的一起案件,一位66岁的大爷看中一套商品房,然后与房屋所有者及中介签订了购房协议且交付了定金,其中购房协议中双方有约定如果房主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主违约,定金不予返还,从协议的内容中可以看出无论是买主一方还是卖主一方买卖的意愿都是比较强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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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曾想老大爷在申请商业贷款时失败,导致自己的买房计划泡汤,且前期缴纳的10万元定金也不能拿回。因为年龄原因造成自己数十万元的损失,搁谁身上都觉得冤枉,然而协议中已经白纸黑字写清楚。所以小伙伴们申请贷款前一定要弄清楚自己是否符合借贷的条件,尤其是年龄问题更需注意,因为这个造成损失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一般银行发放贷款,年龄关是每个借款人必过的关卡,基本上,申请贷款的公民年龄要在18周岁至65周岁,并且还清贷款的年限不能超过70周岁,当然,现在的贷款机构也是越来越人性化了,对于超过16周岁但没满18周岁的公民,有自己的劳动收入且为自己的主要经济来源的,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也是可以申请商业贷款的。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这起因年龄问题导致购房违约的经过,且需以此为鉴!

66岁林大爷1949年出生,福州市人。2013年8月5日,他与林女士和房产中介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约定林女士将其所有的建筑面积88.64平方米的房屋以158万元卖给林依伯。林依伯以银行商业按揭方式支付购房款。

该合同约定,签合同当天,林女士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给中介保管。林依伯将10万元定金交给中介代管。若林女士违约,双倍返还定金,若林依伯违约,定金不予返还。未料,因林依伯年龄原因,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未能履行合同支付购房款。

此后,林女士将林依伯以及中介告到法院,请求判令解除购房合同,返还产权证和土地证,支付10万元违约金。

林依伯称,他积极履行合同,支付了10万元定金。由于交通银行以他的年龄超过贷款标准为由,未向其发放贷款,导致诉争合同无法履行。这不是他的原因造成,他同意解除该购房合同,但不同意支付违约金。

法院认为,《房地产经纪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林依伯作为买方未能如约按时交付购房款,构成违约。林女士主张林依伯应支付违约金10万元,应视为要求对方履行定金罚则。据此,法院判决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将林依伯缴纳的10万元定金支付给林女士,并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返还林女士。



标签: 公积金贷款条件, 商业贷款条件, 买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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