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8日】政策名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8日】
政策名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号)条件要求:从事涉农贷款或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
办理程序:申报缴纳税款时按照政策规定自行计算享受。
受理部门:税务机关。
其他 (查询网址、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 有关政策文件可登陆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政策咨询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