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管层的高压态势之下,银行同业违规有所收敛,但在调查中发现,银行之间接力贷款的业务模式正成为同业业务的“新宠”。

在监管层的高压态势之下,银行同业违规有所收敛,但在调查中发现,银行之间接力贷款的业务模式正成为同业业务的“新宠”,且参与者多为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俨然已经成为金融监管与创新的角力场。

去年,监管层接连发文清理同业违规。5月,127号文和140号文发布;7月,178号文出台;10月,在监管层对银行同业业务调研后,再次发文要求银行自查同业违规。虽然在监管层的高压态势之下,银行同业违规有所收敛,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银行之间接力贷款的业务模式正成为同业业务的“新宠”,且参与者多为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基本操作流程是,在B银行向A银行授信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的同时,A银行向该企业出具流动性贷款承诺”,总部位于西南的一家大型股份制银行的业务人员廖力生对记者说道。

令业内担忧的是,由于该业务模式并不占用银行的贷款规模,因此在该业务模式中担任A银行或B银行角色的一些大型股份制银行的分行进行会计核算时,未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足额计提风险资产,存在系统性风险隐患;另外,A银行和B银行会将房地产开发和城镇建设类企业作为首选的贷款对象,并通过该业务模式达到获得额外收入和虚增存款的目的。目前,监管层对该业务模式尚未觉察。

银行之间接力贷款 存在系统性风险隐患。目前,多家大型商业银行,包括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招商银行等都在利用这种模式向企业发放贷款。据了解,该业务模式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B银行向A银行授信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的同时,A银行向该企业出具流动性贷款承诺;第二阶段,若该企业无法按时向B银行偿还贷款,A银行则向该企业发放一笔贷款,用于该企业向B银行偿还贷款。其实,第二阶段仅为或有事项,无论是A银行还是B银行都但愿不会进入第二阶段,就好比险企为一个人上了车险,但并不希望这个人发生车祸。这种模式的实质是银行之间利用接力贷款的模式,通过同业业务曲线向企业放贷。

由于该业务模式并不占用银行的贷款规模,因此在该业务模式中担任A银行或B银行角色的一些大型股份制银行的分行进行会计核算时,未按照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足额计提风险资产,存在系统性风险隐患。” 据廖力生介绍,某些大型股份制银行的分行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原本应按照100%提计风险资产的同业投资,却变成了按照20%提计风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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