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应主动与银行对接,自主提出贷款申请,加强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中小微企业应主动与银行对接,自主提出贷款申请,加强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如果遇融资困难,企业可以把融资需求信息向所在地区县主管部门或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如工信委、科委、中小企业局等)反馈,相关部门可将融资信息汇总整理后上传至“天津市企业融资需求信息网”,将贷款需求公示,金融机构可以第一时间了解融资需求信息,及时与企业对接。

合作金融机构对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纳入风险补偿金补偿范围。其中,对向无抵押、无质押、无担保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的纯信用贷款,以及向以前没有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的首笔贷款,优先纳入风险补偿金补偿范围。

中小微企业贷款必须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并购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贷款,以及参与民间借贷和投资资本市场。中小微企业贷款不包括房地产公司贷款、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和非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




标签: 中小微企业融资, 中小微企业如何获得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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