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贷款抵押物并不能确保银行贷款百分之百的安全。银行在评估项目的盈利性、潜在绩效和风险时,如果不能在贷款规则中明确规定银行向借款人提供风险信息甄别服务的细节,银行就会缺乏足够的激励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前的信息甄别和事后的跟踪监督。

传统的贷款抵押物并不能确保银行贷款百分之百的安全。银行在评估项目的盈利性、潜在绩效和风险时,如果不能在贷款规则中明确规定银行向借款人提供风险信息甄别服务的细节,银行就会缺乏足够的激励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前的信息甄别和事后的跟踪监督。从银行的角度讲,抵押物和风险信息甄别是相互替代的,这种替代关系有时将损害社会效率。银行只看重通过抵押物来控制风险,使银行缺乏承担项目信息甄别的社会功能,进而不能确保银行贷款的安全。

银行对传统贷款抵押物的要求是当前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难的根源所在。调查发现,一些农村信用社在发放农户贷款中各种抵押担保贷款占比在90%~95%,信用贷款只占不到10%的比例,对中小企业贷款都需要不同形式的抵押和担保,如房产、厂房、机器设备等。然而,据统计,我国90%以上中小企业都建在县域或乡镇,厂房用地多是租用的集体用地,中小企业不拥有所用土地的使用权及其依法处分权,其有限的不动产资源无法成为有效抵押物。我国农户的资产储备有限,符合可抵押、质押条件的特别是易于进入市场实现价值的资产并不多。银行对贷款抵押物的要求与我国小微企业和农户普遍存在的抵押物不足的现实相悖,抵押担保难是当前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难的根源所在。银行对贷款抵押物的传统要求将部分优质客户拒之门外。目前,借款人在办理抵押担保手续时涉及资产评估、抵押物登记、担保合同签订等众多环节,同时还要承担登记费、公证费、评估费等,这些苛刻、繁杂的手续和高额的费用,既增加了贷款办理的难度,又增加了贷款的成本,使相当一部分信用等级高、发展前景好但缺乏抵押物的优质客户望而却步。



标签: 传统贷款抵押, 实践中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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