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放贷款、防控信贷风险时,要明白控制贷款风险不能单纯依靠可变现、可交易、价值稳定等经济学意义上的抵押物,要转变观念,强化对借款人的多方位控制,从社会学角度对借款人进行约束,通过社会道德规范、舆论压力等约束借款人的行为。

在发放贷款、防控信贷风险时,要明白控制贷款风险不能单纯依靠可变现、可交易、价值稳定等经济学意义上的抵押物,要转变观念,强化对借款人的多方位控制,从社会学角度对借款人进行约束,通过社会道德规范、舆论压力等约束借款人的行为。

银行发放贷款普遍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传统意义上的贷款抵押物应该具备归借款人所有,可变现、可交易,价值足额且稳定的特征。这些特征是建立在对贷款抵押物经济学价值的认识基础上的。近年来,为了解决贷款抵押难题,一些地方相继探索推出了新的抵押形式,但这些业务发展缓慢,很难大范围推广,原因是这些新的抵押物很难按照传统观念单纯从经济学角度评估其价值并实现交易变现,因此,如果没有对贷款抵押物认识上的突破,创新贷款抵押方式只能是空谈。基于此,笔者在分析传统贷款抵押物缺陷的基础上,提出对贷款抵押物的新理解,探讨了重新认识贷款抵押物的必要性和重新定义贷款抵押物的现实可行性,提出在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宗族姻亲关系复杂的熟人社会里,伦理道德、公众舆论、社会规范对人的约束与经济学意义上的约束同等重要,有时甚至超过前者。因此,通过对借款人非经济学意义的约束,重新解释贷款抵押物应具备的条件。从理论突破,到制度变革,进而更好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房等新的抵押担保方式,解决贷款难问题。



标签: 银行贷款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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