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近调低了财政资金弥补银行投放小微企业贷款、科技型企业贷款的坏账率(不良贷款率)起点,从此前坏账率3%以上的银行净损失由财政资金补偿。

上海最近调低了财政资金弥补银行投放小微企业贷款、科技型企业贷款的坏账率(不良贷款率)起点,从此前坏账率3%以上的银行净损失由财政资金补偿,降低至坏账率1.5%,也即不良率1.5%以内的损失由银行自行承担,1.5%以上的损失即可获财政补贴,这一新的财政支持政策拟从明年起实施。

将小微贷款风险补偿的起点从3%降到1.5%,对各银行上海分行每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口径下不良率超过1.5%的部分,用财政资金补偿其中的50%。而在新政策实施前,财政资金补偿的起点一直是小微企业贷款口径下不良率超过3%的部分。按老办法,3%-4%的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部分由财政资金全额补偿,3%-5%(含5%)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良率部分亦有财政资金兜底。政府部门希望通过这个办法将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不良容忍率放大至5%,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率为4%。

上海在2011年9月正式推出“3个10亿”财政资金支持破解小微企业融资瓶颈政策。其中一个10亿,便是用于对商业银行发放科技型企业贷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所出现坏账进行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2012年,上海又新推20亿财政资金,其中一个10亿又被用于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放贷款的风险补偿。

针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在1%的部分政府不用管,银行有相应的承受能力,一般而言,银行内部对不良率考核也是控制在1%(包含)之下;银行小微贷款不良率在1%-2%之间部分,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可以出手全部“背掉”;银行小微贷款不良率在2%-3%之间的部分,可以采取银行自身、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各“背”一半坏账的方式;针对小微贷款不良贷款高于3%的部分,银行则应该自行承担。

对小微贷款投放突出的银行实行奖励政策,从政府的角度有可能操作起来较为简单,但这种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其实是粗放式的。银行并不是对小微企业贷款没有积极性,归根结底还是企业不了解银行、银行不了解企业。搭建一个平台来解决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企业规模小、行业细分不明显的现状,这样一个信息和增信服务的平台需要政府出钱来搭建。

2013年7月1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要通过第三方提供信息和增信服务,解决好“两缺”问题,从而形成“小微企业-信息和增信服务机构-商业银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机制。

银监会8月末发布的《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亦明确各银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密切合作,争取在财政补贴、信息共享平台、信用征集体系、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等方面获得更大支持,优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环境。



标签: 企业贷款, 贷款风险, 财政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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