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华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沙振权提出,在目前的物价和消费水平下,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才比较合理。


自2011年,我国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0元调至3500元后,个税起征点已连续5年“岿然不动”。个税起征点要不要调整,是个经常被讨论的话题。

今年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华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沙振权提出,在目前的物价和消费水平下,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才比较合理。

他为什么这么说呢?

工资个税,现在是这样交的

目前我国个税税率,是继续沿用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由原来的9级改为7级的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起征点3500元)。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具体级数和税率,请看下面这张表↓↓↓

▲ps:含税级距,是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税款从工资里扣);不含税级距,是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税款没从工资里扣)。

比如每个月的工资是5300元,“五险一金”交了518元,再减去3500元的起征点,剩下1282元,属于1级,应交税38.46元,再减去速算扣除数(0元),这个月到手的工资就是4733.54元……

这样交税,有点存不下钱

个税起征点不变,而衣食住行的物价指数却在上涨。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全国cpi(消费价格总水平)平均同比涨幅为1.4%。

两者的“叠加效应”,让不少工薪族、高薪族都感觉,交税后能存的钱越来越少。

现行个税沦为“工薪税”

《人民日报》曾经发文称,现行个税已经沦为“工薪税”了。这一说法直接指向了个税征收方式的弊病之处。我国现行的个税制度,是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进行分类,“分别征收、各个清缴”。而这,就很容易造成各方面的不公平。

不公平之一

目前,月薪低于3500的人员是不需要缴税的,而富裕群体有多种方式可以避税,例如将收入划归为资产等等。所以处于中间层的工薪阶级成了缴纳个税的主要力量,中低收入者税收贡献率达65%左右。

举个例子:甲、乙两人收入相同,甲每月收入共4000元,其中只有3500元是工资薪金,余下300元是劳务报酬、200元是稿酬收入,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甲就不需要缴税了。

而乙每月收入同样是4000元,全部为工资薪金,则需要纳税15元。同样在劳动,相等的收入,一方要纳税一方却不用,明显可看出这个制度是不公平的,高收入者会更有利。

不公平之二

另一方面,有专家指出,对个税的所有纳税人实行“一刀切”,而不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的轻重、家庭支出的多少,也是不妥当的。

举个例子:张三家两口子,两人工作,每人月薪3000元;李四家也是两口子,但只有一人工作,收入4500元。这样的话,现行制度下张三两口子不需要缴纳个税,李四却需要缴纳。即使现实情况是,张三家庭收入达到6000元,而李四家庭只有4500元。这明显也是不公平的。

全国政协委员: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比较合理

基于这样的情况,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华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沙振权带来了《减税收 削预算 确保供给侧改革取得实效》的提案。

他提出,2011年至今,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的上涨幅度都在10%以上,而居民消费价格累积涨幅也已超过10%。现有的个税起征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状况,需要做进一步的上调,以减少低收入者的税收压力。

算上通胀等各方面因素,他认为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是比较合理的。

同时,目前的7档税收税率累进标准,(一定程度上)导致中产阶层赋税较重。将税收累进的宽度拓宽,改为5档,也是可行的办法之一。

脑洞一下,如果个税起征点能上调到5000元,那么小编上文提到的5300元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直接就不用缴税了!

如果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首先受益的人群肯定就是工资收入在3500—5000元的工薪族。

提出5000元起征这一观点的沙教授同时指出,个人家庭情况的不同也应当参考香港,对已婚未婚和赡养老人,供养子女兄弟等情况进行区分,也是对一刀切的征税标准公平公正性的改进。

可见,5000元起征只是个掩护,按家庭征税才是目的啊!不过,个税改革要如何面对家庭征税的种种问题呢?还有待考证。



标签: 个税改革, 提高个税起征点, 工资个税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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