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需要充足的抵押物,“三农”或小微企业往往因为可抵押资产不足,难以获得贷款;而寻找第三方提供担保,本来不低的贷款利率加上手续费、担保费,融资成本愈发高昂。

银行贷款需要充足的抵押物,“三农”或小微企业往往因为可抵押资产不足,难以获得贷款;而寻找第三方提供担保,本来不低的贷款利率加上手续费、担保费,融资成本愈发高昂。

日前,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政府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加快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近年来,浙江省财政积极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创新融资担保模式,建设发展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增信、分险的功能,提高中小微企业信贷可获得性,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

坚持政策导向。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根据政策性、普遍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定位,坚持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缺乏抵押物、自身信用等级不足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增信;对单户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三农”贷款担保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5%。 

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出资新设、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方式,发展壮大一批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主力军。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担保基金、信保基金、风险池基金改组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加快组建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省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的基础上,由省财政增资20亿元,新组建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履行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省级再担保机构的职责,助推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发挥再担保的增信、分险和稳定器作用,增强全省融资担保行业抗风险能力。 

推进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不断完善融资担保业务标准和操作流程,做精风险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业务拓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坚守融资担保主业,发展普惠金融,适应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丰富多彩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融资担保行业,鼓励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兼并重组、上市挂牌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加大风险补偿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给予适当风险补偿。各市、县(市、区)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加大风险补偿力度。  

建立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绩效评价及风险补偿机制。根据政策目标导向,开展对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绩效考核评价,省财政根据绩效情况对其开展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内的担保业务风险给予适当补偿。 

营造支持发展的良好环境。规范、有序地将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纳入征信系统;落实对融资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和准备金税前扣除等政策,依法为其开展抵(质)押登记,提供债权保护和追偿协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创新服务模式 

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坚持政策性定位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探索由市场化专业团队负责具体经营管理的运营模式,并通过相关制度设计切实防控风险。完善考核机制,降低或取消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盈利要求,适当提高代偿风险容忍度,鼓励扩大业务规模,降低担保业务收费。 

创新增信服务机制。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明确定位,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作用,组织市县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建立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网络,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县融资担保机构建立公平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全省政策性担保体系业务数据库,汇集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信用信息数据,为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服务。  

完善增信分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比例再担保和一般保证责任再担保,有效分散风险,提升融资担保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探索建立“担保+保险”等多种方式的风险分散机制。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之间开展联保、分保、反担保等多种方式合作。



标签: 银行贷款, 担保贷款, 政策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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