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于最近下发《关于上海银行业提高专业化经营和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投贷联动”模式,包括互换、远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在内的风险技术,使银行能从服务科创企业中获得收益。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报道,上海银监局于最近下发《关于上海银行业提高专业化经营和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意在推动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

其中对于当前受到热议的“投贷联动”模式,更是首次明确了包括互换、远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在内的风险技术,使银行能从服务科创企业中获得收益。

所谓“投贷联动”有两种理解。其一,“投”的主体是VC(风险投资)等投资机构,“贷”的主体是银行,银行和VC等深度合作形成联动。另一种理解,则是商业银行在给企业提供贷款的同时,能通过合法的形式,享受权益类收益,覆盖信贷风险。

企业的创业期往往被称为“死亡谷”,对于银行来说,仅靠贷款的利息收入,很可能并不能覆盖企业死亡造成的损失。针对创业期企业高成长、高风险和轻资产的特征,银行业该如何拿下这门生意,正是《指导意见》所围绕要去平衡的精髓所在。

此次《指导意见》指出,商业银行在完善风险定价的基础上,可以采用多种风险补偿手段,包括以适当方式,阶段性分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及其选择权实现投贷联动。但这种方式必须要在中国的法律框架内合法地开展。换言之,意见并没有突破现行的商业银行法。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中还明确了商业银行可以使用互换、远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技术来管理风险,这也是监管层面首次明确列举银行服务科创企业过程中的专业风控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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