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执行办法》于昨日正式发布落地,此《办法》由十部委针对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后联合发布的首份行业配套文件。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执行办法》于昨日正式发布落地,此《办法》由十部委针对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后联合发布的首份行业配套文件。该文件主要从经营条件、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的基本规则。同时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主题定为,规定了保险经营行为由保险机构管理负责,并且首次将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经营列入了监管范围。

互联网保险主体定位被明确

此次《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参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主体定位,第三方网络平台,可以为互联网保险业务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如参与到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等行为中必须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保险机构管理负责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即客户服务等经营行为。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办法的发布,强化了保险机构和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市场退出管理,守住了风险的底线,办法明确列明了禁止性的行为,保险机构和第三方网络平台的日常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行为,只要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不需要审批或备案。

第三方网络平台需守住红线

《办法》中最大的亮点是,首次划定了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经营门槛和红线,如今并非所有的第三方网络平台都能卖保险,必须守住红线。根据相关要求,“保险机构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具备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网站备案、安全可靠的互联网运营系统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且最近两年未受到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未被中国保监会列入保险行业禁止合作清单。”保险新规中指出,只要第三方网络平台获得保险业务经营资质,即可销售保险产品,并且不需要再另发网销牌照。

众人所关心的资金问题,《办法》中给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费必须转到保险机构专门的保费账户,不得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转支付,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保费,专门的保费账户依据相关法律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设立。

《办法》作为首部互联网金融法规,可以看出始终以鼓励创新、防范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基本的立足点,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客户服务高效便捷。



标签: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网络平台, 互联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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