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自2010年以来历经三次重大调整,这对苏州小微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小微企业本身盈利的就不多,降低所得税纳税是实实在在的利好啊!”

苏州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自2010年以来历经三次重大调整,这对苏州小微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小微企业本身盈利的就不多,降低所得税纳税是实实在在的利好啊!”苏州市姑苏区某玻璃仪器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深有体会地对记者说,公司主要生产加工、经销批发玻璃仪器,去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69万元,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下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共优惠了8542元。再加上如今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立足于长三角地区的东方融资网,年至少帮助万家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大大降低其融资成本,多项利好消息,帮助企业快速发展。

数据显示,受税收优惠政策影响,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户与享优惠额出现“井喷式”增长。以苏州地税为例,2009-2013年,享受优惠的户数从4143户增至10750户,增长了159.47%;优惠金额从1640万元增至5223万元,增长了218.47%。

所得税优惠变化趋势

数据显示,特别是2010年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征收政策实施后,每年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企业数量和优惠金额呈现快速上升态势。据统计,自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的六年间,苏州地税局累计为4.24万户次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1.94亿元,每户次平均减征0.46万元。这4.24万户次企业共涉及小型微利企业16005户。

统计表明,2009-2013年,在全市所有重点税源行业当中,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发零售业历年所得税负担率(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年度销售收入×100%)最低,制造业紧随其后。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企业户数基本稳定;但随着2009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以来,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营业税纳税人快速增长。

利好政策变为企业“真金白银”

“1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也能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啦!”4月中旬,得知新政策落地的小微企业主何慧琳在微信里发了条状态。何慧琳算了一笔账,按照新政策,她一年能节省1万元。

何慧琳所说的新政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扩大到“低于10万元”,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记者了解到,减半征收政策自2010年以来历经三次重大调整,减半征收门槛由2010-201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万元,降低到2012-2013年的不超过6万元,直至2014-2016年的不超过10万元。

新政前后一笔账

以何惠琳为例,她是本市一家广告代理公司的老板,她的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恰好卡在10万元左右。

年所得税10万元×20%=2万元

年所得税10万元×50%×20%=1万元

节省1万元

从地税给出的数据来看,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负担率明显低于未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企业。2009-2013年,在全市所有重点税源行业当中,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发零售业历年所得税负担率最低,五年来年均所得税负担率为0.32%,制造业紧随其后,其五年所得税负担率均值为0.36%。而同期未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其所得税负担率明显高于同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年均所得税负担率为0.57%。

此外,按企业经营行业划分,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企业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主力。在所有小微企业中,年销售(营业)收入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占比在80%以上,且近三年来该占比逐年上升。

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还能看出一个企业的生存能力。值得关注的是,统计数据显示,我市每年均有十余户小微企业年销售(营业)收入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可如此大的收入规模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却低于30万元,足见其盈利能力很弱。

而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上限提至10万元,意味着苏州小微企业受惠还将获增长。据苏州地税综合各方面因素测算,预计2014年度全市地税将有2万余户小微企业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征税款将达到1.16亿元左右,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占同期企业所得税地税管户的34%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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