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20余人在云南被公诉,涉走私偷境。

10月28日,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e租宝”系列案中的5名被告人依法向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宋在庆犯走私贵重金属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孔艺尧、邵登辉、刘金海、郭勇犯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边)境罪。

走私贵重金属、偷越国境……联系网易财经2015年12月17日发布的“钰诚集团(备注:e租宝母公司)的疯狂生意:为拓业务让员工偷渡缅甸”一文,不难让人猜想,云南检方的这两份起诉书与此前“钰诚集团的资金去向集中在缅甸”的传言有所关联。

今年4月27日举行的14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多部委表示,查处e租宝为中央统一部署的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现场材料显示,e租宝案已经被定性为非法集资案并列为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根据材料,e租宝总共涉及用户id901294个,累计充值581.75亿元,累计投资745.11亿元。其中约有15亿元被实际控制人丁宁用于赠予妻子、情人、员工及个人挥霍。

8月16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的《犯罪嫌疑单位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犯罪嫌疑人丁宁等人非法集资犯罪一案被害人告权公告》显示,e租宝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于2016年8月15日依法受理。公告称,犯罪嫌疑单位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犯罪嫌疑人丁宁、张敏、丁甸、彭力、雍磊、侯松、许辉、杨翰辉、刘曼曼、刘静静、朱志敏11人涉嫌集资诈骗罪;犯罪嫌疑人谢洁、王之焕、李倩倩、杨晨、姚宝燕、齐松岩、杨翠致、宗静、张传彪、刘田田、王磊、路涛、张平、丁如强、高俊俊15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此外,8月15日,公安机关“e租宝”案件专案组发布公告,通报e租宝案投资人身份信息复核情况。目前,e租宝投资者登记工作身份复核阶段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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