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跨国这四道门槛即可立地成佛。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使得大部分p2p平台都将面临政策和市场的大考。

近日,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陆岷峰博士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时代已经来临,营业执照注册、金融办备案、icp经营许可证、银行资金存管在内的四大证照的获取将是p2p网贷行业的四道门槛。顺利跨过四道门槛即成佛。

早在去年底,p2p监管细则意见征求稿一出台,深圳、上海、北京、重庆等地工商管理部门陆续明确叫停p2p公司新注册,同时暂停核准包含“投资”、“金融信息”、“资产”、“资本”、“基金”、“财富管理”、“融资租赁”等字样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陆岷峰说,当前正常运营的平台已将此照收入囊中,无需费事。

但对于新增的p2p平台而言,营业执照注册将是第一道门槛

金融办备案是第二道门槛。细则明确说明,备案登记不构成对p2p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虽细则特别做了以上强调,但业界的认知却丝毫不受动摇,金融办属政府部门,能取得其备案相当于隐性牌照,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门槛。陆岷峰认为,金融办在具体备案审核过程中将会慎之又慎、严之又严,对于不合规不达标的平台将很难跨过此道门槛。

icp许可作为第三道门槛。根据细则,p2p平台在成功闯过第二门槛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若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p2p不得开展信息撮合业务。而据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8月底,全国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为2235家,其中约有242家平台拥有有效的icp经营性许可证,约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10.83%,目前大部分平台处于“无证经营”状态。

银行资金存管作为第四道门槛。陆岷峰坦言,银行资金存管是银行与p2p平台之间的利益与风险博弈。银行作为商业性经营机构,无必须开开办银行存管业务的必然义务,且并不是所有银行都可以办p2p存管业务,银行办p2p存管必然对效益和风险进行评估。就目前来看,真正符合监管要求进行银行存管上线的平台数量少得可怜,不足3%,银行完全处于绝对主导地位。这也意味着,银行资金存管成为网贷平台发展的生死劫。能否渡劫成功亦或直接决定了平台的命运。

从上述四大门槛不难看出,p2p网贷监管细则的落实涉及到多个部门。网贷之家专栏作者郭峰提出,《暂行办法》真正发挥作用的前提是,不同部门之间要避免相互扯皮。

具体而言,陆岷峰建议,各个地方政府四个单位间应根据监管细则共同协商出贯彻监管细则的规定的流程,形成统一的办事规则。如在金融办备案后,通信管理部门以及银行存管应该提供相应的便利,不能道道设槛,使得企业步步受阻,这将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且对政府高效、协调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造成影响。

陆岷峰还指出,《办法》的出台加快了网贷市场的健康发展,使市场变得纯洁、简单,同时形成优币驱逐劣币的局面,使得好的企业可以更好的生存下来,劣质企业尽快的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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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网贷, P2P,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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