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称,在银行买的理财产品也不安全了!你买到过假的理财产品吗?

有报道称,在银行买的理财产品也不安全了!据证券日报报道,在部分银行的手机app中,定向贷款类理财产品正大行其道。定向贷款化身理财,门槛低风险不低。

银行也有可能买到假的理财产品

在降息以及货币宽松的背景下,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大幅下降,一时炙手可热的5%以上高收益率的银保产品最近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有的银行甚至暂时连一款保险产品都没有代销。相比收益的持续走低,更让公众忐忑不安的是,即便在银行,还是有可能买到假的银行理财产品,至少是不符合监管对于银行理财产品定义的产品。

一家总部位于南方的城商行的手机app中专设了一款理财产品,认购起点仅为100元,最小追加单位仅为1元。该行位于北京市马连道地区网点的一位大堂经理表示,这款理财产品与银行网点出售的理财产品“都一样,都是我们银行发行的,只不过前者只在手机银行中出售,收益率高于同期限的其他系列产品”。

但是,按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行为”;“商业银行应当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潜在客户群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理财产品设置适当的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

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不过,该款手机专属理财产品的认购协议显示,该款理财产品对应的实际是对一家企业的定向贷款,资金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银行的手机银行(协议中称为直销银行)不承担借出人的任何资金损失风险。实际上,查询此系列产品的借款企业信息时显示,借款方以三、四线房地产类企业居多,而且部分企业曾经多次借款。

警惕企业借新还旧手法

“如果是同一个企业多次借款,需要警惕借新还旧的手法”,一位股份制银行有关人士提醒,“银行对于房企贷款都实行白名单管理,名单以外的企业有可能借助这种定向借款转移至表外,虽然一般也会有票据或其他抵押,但是此类企业的流动性风险还是比较高的。”

在另一家银行的手机app亦出现类似的产品,最低的购买额为1万元,递增金额为1000元。略有区别的是定向借款企业的募集资金用途不是生产经营,而是投资金融工具,此外,银行将借款方“美化”,称之为“银行认可的产品发行人”。“这种表述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即便借款企业不能按期偿还理财资金,银行并不需要为这种所谓的认可承担责任,尽管这种表述的目的事实上是为借款企业增信”,资深法律界人士表示。



标签: 理财产品, 银行, P2P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