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历经多稿的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终于出炉。在2015年末,央行正式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将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日前,历经多稿的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终于出炉。在2015年末,央行正式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将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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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支付新规出炉恰好临近春节消费购物和红包转账高峰,不少消费者都很疑惑,未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消费额度会否受限?支付账户向他人银行卡转账需要怎样的条件?快捷支付、微信红包等便捷支付方式又还能否使用?

账户分类管理,不绑银行卡微信红包收发不超1000元此次,央行将通过不同身份验证方式所开的支付账户,按照安全级别从低到高分成了i、ii、iii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支付限额。相比7月底征求意见,新版办法特别新增了i类支付账户,只通过一个外部渠道开立的i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但限额仅有1000元。而通过3个验证渠道的ii类账户可以消费、转账,年支付额度10万元;通过5个验证渠道的ⅲ类账户,除了可以消费转账外,还能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年累计交易额最高可以到20万元。

也就是说,没有绑定银行卡的微信用户可通过微信零钱包收发累计1000元以内的红包。如果发红包金额已经超过1000元,还想再发就得追加身份认证。因此,对于微信红包来说,只要消费者配合支付机构实现多渠道的身份验证,提升支付账户等级,当前管理办法规定的限额是完全够用的。

同时,管理办法不会对转账是否收费带来影响。管理办法除禁止支付机构办理信用卡向支付账户和银行账户转账业务之外,没有对支付机构办理“银行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转账业务进行额外限制,有关的限额是支付机构和银行自主约定,不在管理办法的规定范围。

而且管理办法放宽了对支付账户与非同名银行卡相互转账的限制,允许a等级的支付机构办理此类业务,消费者依然能够间接获得免费的跨行转账服务。此外,人民银行此前鼓励商业银行对一定金额内的网上转账免收手续费,相信未来消费者在不同渠道转账手续费水平整体都会有显著降低,甚至免费。

第三方支付机构蓬勃发展,快捷支付盗刷需银行赔付近年来,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机构蓬勃发展。据央行统计,2015年前三季度,支付机构累计处理网络支付业务562.50亿笔,金额32.9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8.95%和98.80%。第三季度,全国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2245.93亿笔,金额859.74万亿元。按照上述数据计算,网络支付笔数占比已经高达25%。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秘书长蔡洪波在接受《金融时报》关于该管理办法的采访时表示:在管理办法的制定过程中,支付清算协会多次组织支付机构征求意见,从反馈的意见来看,支付机构主要担忧管理办法对其业务创新限制太多,影响到用户体验和业务竞争力,不利于机构的市场拓展,削弱网络支付未来发展的潜力和在互联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关于第三方支付安全,例如近年来使用广泛的快捷支付,管理办法也有规定。虽然该业务涉及客户、支付机构及银行三方,但管理办法规定:银行是客户资金安全的管理责任主体,在后续交易时无论是由银行进行交易验证还是支付机构代为进行交易验证,银行承担快捷支付资金损失的先行赔付责任。



标签: 第三方支付,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支付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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