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一直以来由于利率低,对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等债券市场主力吸引有限,据了解,央行,财政部等监管层为鼓励银行放开地方债贷款,发文允许银行以地方债抵押,其可以直接从银行获得较低成本资金。

地方债一直以来由于利率低,对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等债券市场主力吸引有限,据了解,央行,财政部等监管层为鼓励银行放开地方债贷款,发文允许银行以地方债抵押,其可以直接从银行获得较低成本资金。

以下为网传三部委通知全文要点概括:

一、各地有关部门和相关机构需高度重视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工作

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是指省级政府面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特定债权人,采用簿记建档方式发行地方债,用以置换本地区地方政府相应的存量债务。定向承销方式进一步丰富了地方债发行方式,有利于推动地方政府高效、便捷地开展存量债务置换。

二、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财政部门与特定债券人按市场化原则协商

对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的银行贷款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与银行贷款对应债权人协商后,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予以置换。对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的信托、证券、保险等其他机构融资形成的债务,经各方协商一致,地方财政部门也可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予以置换。

三、稳妥处理好与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地方债的政策衔接

2015年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发行的地方债,以及为置换存量债务发行的地方债(以下简称置换债券)中不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部分,仍按照有关规定,采用招标、公开承销方式发行。

四、抓紧完成针对2015年第1批置换债券额度的定向承销发行工作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已下达2015年第1批置换债券额度1万亿元,用于置换2015年到期债务,各地针对2015年第1批置换债券额度的定向承销发行工作,应当于2015831日前完成。

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地方债定向承销发行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地方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银监局和相关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操作规程》(附后),规范开展相关工作。执行中出现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

消息人士昨天透露,政府允许地方债纳入中央国库及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抵押品范围,此项举措可以看出政府为解决地方债置换问题的决心。




标签: 地方债, 银行抵押品, 政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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