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衡阳审理了一个非常特殊的案件,判银行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赔偿邓某各项经济损失2000元。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银行错误申报贷款信息 ,造成市民邓某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邓某认为银行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将银行告上法庭。

近日,在衡阳审理了一个非常特殊的案件,判银行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赔偿邓某各项经济损失2000元。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银行错误申报贷款信息 ,造成市民邓某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邓某认为银行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将银行告上法庭。

2011年,邓某向某银行申请贷款,却因2007年欠该银行贷款1万元逾期未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法贷款。邓某感觉很奇怪,因为自己在2007年根本 就没有在该银行贷款。某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个人信用记录,发现确实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后经进一步审查,发现邓某2007年贷款记录系衡阳市某银行申 报错误。邓某因未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公司出资义务造成违约,承担了违约责任。而后,邓某以自己名誉权受侵犯为由,多次找衡阳市某银行协商未 果,便向法院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

常宁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银行因申报错误造成邓某不良信用记录,损害了邓某的名誉权,应承担过错责任;一审法院判决银行向邓某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赔偿邓某精神抚慰金8000元。银行不服,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衡阳中院法官考虑到该案名誉侵权范围相对封闭,影响相对较小 ,故一审法院判决精神抚慰金8000元畸高,与侵权行为过错及损害程度不相适应,故酌情变更2000元为宜。




标签: 银行, 不良信用, 逾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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