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工商局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全文文件在网络中流出

11月28日,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工商局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全文文件在网络中流出,虽然银监会相关人士对此并未做出正式回应,但在分析人士看来,随着《指引》的下发,网贷行业的合规进程终于迈出实质性的一步,另外,p2p合规化路径也终于落地。

新平台备案规范化

《指引》要求,新设立的网贷平台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 其中,备案登记需要九大部分材料,包括网贷平台基本信息,如名称、住所地、组织形式等;股东或出资人名册及出资额、股权结构;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合规经营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资料;分支机构名册及其所在地;网贷平台官方网站及app名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九大材料对于大多数平台而言并不难。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表示,按照网贷平台现行监管政策,备案登记只是基本动作,不构成对平台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从材料要求看,也都是比较基础的内容,对平台而言,提供上述材料并不存在难度。

“p2p网贷备案指引”明确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并将许可结果在通信主管部门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也应当持备案登记证明,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将资金存管协议的复印件在该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p2p平台备案登记是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申请的前置条件,可谓隐形牌照管理;也是p2p平台办理资金存管的前置条件,并需向金融监管部门反馈结果,对于绝大多数p2p平台而言可谓“关山重重,压力山大”。



标签: p2P平台, P2P监管, P2P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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