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接连破发,这让一直以来钟情于“打新”的保险军团颇感失望。仅中国西电一只股票,就已让保险公司集体浮亏5200万元。

新股接连破发,这让一直以来钟情于“打新”的保险军团颇感失望。仅中国西电(6.76,-0.09,-1.31%)一只股票,就已让保险公司集体浮亏5200万元。

多位保险公司投资部负责人昨日向本报表示,2010年股票投资策略将更偏重于二级市场配置超跌蓝筹股,一级市场“打新”频率将逐步降低。

“打新股本来是低风险套利机会,现在却成了高风险选择机会。”一家保险公司投资部人士如是评价近期新股“破发潮” 。

这多少让身为“打新”主力军的保险公司有些失望。本以为“打新”能稳赚不赔,岂料近期多只新股破发令十多家保险公司深陷浮亏泥潭,就连中国人寿(28.78,-0.07,-0.24%)、中国平安(35.79,0.28,0.79%)在内的保险巨头也未能幸免。

以1月28日上市的中国西电为例,共有154个机构账户参与其网下申购,其中,国寿、平安、太保、人保、新华、泰康、太平、华泰等8家保险系资产管理公司共动用33个保险账户参与其中,共计获配1.62亿股。其发行价格为7.9元/股,以昨日7.58元/股的收盘价计算,33个保险账户共计浮亏5200万元。

“虽然有些意外,但也在情理之中。”被问及如何看待中国西电等多只新股破发,一家外资保险公司投资经理对记者说,“新股发行市盈率过高,动不动就是六七十倍,甚至100多倍,而二级市场表现较弱则加速了新股破发。”

因此,很多保险公司今年打算逐步降低“打新”频率。一家中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也不是说就完全不打新了,但筛选会更加严格,‘垃圾’新股基本就放弃申购了。对于有风险的,就只参与网上申购,因为网下申购有3个月锁定期。另外,以后参与新股询价时也要更为谨慎。”

事实上,新股破发已经影响到保险公司2010年的投资策略。“既然一级市场赚不到钱,那还不如转战二级市场。”在沪上一家保险公司投资部负责人看来,从价值投资的角度来说,目前正是配置大盘蓝筹股的时机,“很多大盘蓝筹股都远远跑输大盘。”



“车价9万多元,不能保。”春节前夕,合肥市民梅先生买了一辆新车,由于是新手就想给自己的新车上划痕险,没想到前往各大保险公司咨询时却被告知,因为他买的汽车价格没有达到要求,所以不能上划痕险。并且同时被告知,现在保险公司基本上都停办“车痕险”了。如果非要投保,门槛也比较高!

“车价9万多元,不能保。”春节前夕,合肥市民梅先生买了一辆新车,由于是新手就想给自己的新车上划痕险,没想到前往各大保险公司咨询时却被告知,因为他买的汽车价格没有达到要求,所以不能上划痕险。并且同时被告知,现在保险公司基本上都停办“车痕险”了。如果非要投保,门槛也比较高!

现状 保险公司都不“接单”

据调查,与梅先生有类似遭遇的不在少数。李先生是有车一族,平时喜欢驾着车到处兜风,车体小碰擦是常有的事,早就想办划痕险,但保险公司一查他的投保记录,发现他一年之内理赔次数较多,就以划痕险已经不办理了为由拒绝了他。

“没有了划痕险为爱车做保障,一旦爱车遭遇人为划伤等,是不是都要自掏腰包了?”这是广大车主都遭遇的困惑。车主王先生说,目前我市住宅小区大多属于开放式小区,私家车大都停在小区空地上,因而常常遭遇“黑手”。如果没有相应的保险,车主面临的风险将会很大。

苦衷 车划痕理赔多取证难

保险公司为啥不愿意办理车痕险呢?

据了解,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保障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很多保险公司都规定了划痕险的赔付限额。比如,车主每年交纳四五百元,最多可以享受2000元的划痕理赔金。单位车辆每年可以承保5000元的理赔金额。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合肥分公司业务员刘迎说,由于划痕理赔的案件相当多,取证难,这使得市区各家保险公司在划痕险上一直处于亏损的局面。现在各家保险公司基本都停办划痕险了。

阻力 不少人伪造车痕套现

来自多家财产保险公司的信息显示,有关伪造车身划痕的保险案例不胜枚举。这也更让保险公司对划痕险望而却步。

据业内人士介绍,很多投了划痕险的车主,车子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划伤。车主不想自掏腰包修复,只好随便找个现场报案。有的车主索性直接把车开到了保险公司要求理赔。还有一部分客户觉得车旧了,想重新喷一下漆,就在自己车上划几道痕,等等。

专家 完善制度重启“车痕险”

“车身划痕险,很多保险公司只限新车第一年投保时承保。”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业务经理徐冰告诉记者,对于车身划痕险,目前各保险公司都提高了承保门槛,对于第二年续保车辆几乎都不再予以承保。并且,在500元以内的划痕,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在具体的操作中,他们不会建议客户购买这个险种。

记者了解到,“划痕险”是保险公司亏损较大的一个险种。刮刮蹭蹭较为常见,赔付额度又不大,各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要求都不太严格,所以该险种的赔付率一直较高;“基于此,去年我市保险公司基本叫停划痕险。”

但叫停划痕险让广大车主就更加提心吊胆了,因此有专家认为,一味停售划痕险并不是明智之举。目前,车辆划痕险存在大量的市场需求,保险公司可通过规范操作划痕险的理赔细节来规避市场风险。




如果你接到自称是保险公司电话车险的推销电话,一定要留个心眼。因为对方有可能不是正牌的保险公司电销人员,而是保险中介代理机构打的幌子。

如果你接到自称是保险公司电话车险的推销电话,一定要留个心眼。因为对方有可能不是正牌的保险公司电销人员,而是保险中介代理机构打的幌子。日前,浙江保监局有关人士发布提示,车险电销产品确实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但并不是所有的“电话销售”都是“电销”,保监会不允许保险中介机构代售车险电销产品。

电话车险出现山寨版

去年,电话车险这种新的车险投保方式在市场上迅速兴起,消费通过拨打保险公司专用电话购买保险可以拿到比传统渠道低15%的费率。价格低正是电话车险最大的吸引力。浙江保监局有关人士说,车险电销产品是保监会特批的产品,其基准费率全部一样,比通过传统渠道购买的产品低15%。而基准费率低的原因是,电话车险省去了中间环节,中间成本和运营成本相对较低。

浙江保险行业协会财产险部主任朱潇磊告诉记者,随着电话车险的兴起,去年浙江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假电话车险。“主要是一些中介代理机构打着某财产险公司电话车险的幌子去营销,他们通过主动拨打客户电话的方式,自称为某公司电话车险工作人员,其实卖的是传统产品,并非电销产品。”朱潇磊告诉记者,这些中介机构卖的传统产品本身费率要比电销产品高15%,不过中介机构为了吸引客户会把自己的一部分代理手续费贴给客户,目前还没有出现性质恶劣的假电话车险案例。

电销产品要核查保单真伪

浙江保监局有关人士介绍,所谓电话车险,是保险公司通过专用电话号码销售特批电销产品的业务。目前已经推出此业务的10家保险公司均有指定的电话号码,通过其他电话号码销售的并非该公司的车险电销产品。

此外,监管部门还提醒,客户购买车险电销产品应注意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如建议消费者在拨打保险公司车险销售服务热线时进行电话录音,如果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事后也可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证据。同时购买产品后要及时核查保单真伪。目前省内所有财产险公司都已通过网络或电话提供车险保单与赔案信息查询服务,车主可以通过相应渠道查询保单的真伪。




据介绍,截至2010年1月31日,北京地区共有21.63万辆车投保商业车险,其中续保商业车险车辆14.96万辆,实收保费4.6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79%。

“费率浮动制度的预期效果已经初步显现。”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费率浮动制度实施1个月的情况看,大部分车主从中受益。其中,投保商业车险超过一年的车辆在续保时有61.34%的车辆支付保费低于上年;保费提升的车辆,主要原因有出险次数较多、保额增加或投保险种增多。

据介绍,截至2010年1月31日,北京地区共有21.63万辆车投保商业车险,其中续保商业车险车辆14.96万辆,实收保费4.6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79%。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产险联络部主任李枫表示,1月份保费下降,主要是由于实施了车险费率浮动机制后,车险保费的平均折扣进一步降低。以上年度未出险为例,以往投保能得到的折扣是0.7475折,而实施新规后,可以达到0.6885折,下降较多。另外,李枫也表示,实施费率浮动机制后,部分上年度出险次数较多的车主怕保费被上浮,已经选择了在2009年年底提前续保。



吴定富强调,2010年是保险监管工作十分关键的一年。面对极其复杂的环境,保险监管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困难,而且在保险业发展的新起点新阶段,保险市场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保险监管需要不断完善,努力与之相适应。

吴定富强调,2010年是保险监管工作十分关键的一年。面对极其复杂的环境,保险监管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困难,而且在保险业发展的新起点新阶段,保险市场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保险监管需要不断完善,努力与之相适应。首先,要深刻认识保险监管面临形势的复杂性,始终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今年外部经济金融形势极其复杂,防范保险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保险业发展粗放的问题比较突出,转变发展方式刻不容缓。国际金融保险监管深刻调整,为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提供了有益借鉴。其次,要准确把握保险发展与监管的规律,牢固树立与行业发展同步的科学监管理念。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就是要强化监管,通过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发挥好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从而实现保险业的自主良性发展。保险监管主要精力要由市场建设向市场监管转变。再次,要科学研判保险监管的阶段性特征,切实增强依法监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不断增强依法监管、依法行政的意识,坚持制度、执行与问责相配套,全力构建规范化的监管机制。要完善监管的各项制度,对监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环节,都要建立明确的、细化的、可操作的制度。要继续推进行政处罚查处分离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严格按照保险法规制度办事,不折不扣地执行监管政策规定,维护监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对经营机构和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吴定富指出,2010年保险监管工作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第一,不断完善偿付能力监管。要以完善制度、理顺机制、强化约束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偿付能力监管。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理顺偿付能力监管机制,提高偿付能力监管约束力,改善偿付能力监管手段。

第二,继续强化市场行为监管。财产险监管方面,进一步抓好70号文的贯彻落实,集中力量治理数据不真实问题,重点检查保费收入、赔案赔款、经营成本费用、准备金计提四个方面的情况。人身险监管方面,加强对公司内控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误导,继续开展银保市场专项检查,规范意外险市场秩序,开展精算专项检查,推进保险业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工作。中介监管方面,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专项检查,继续稳步推进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分步理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监管体制机制。资金运用监管方面,加强制度建设,调整投资政策,健全风控机制,改进监管效能,加快开发资产监管信息系统,实行资产动态风险监管。综合性检查和案件查处方面,拟定相关制度,提高保险稽查和案件处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大综合性检查力度,重点做好案件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联动机制。

第三,大力加强法人机构和高管人员监管。加强法人机构监管,其中包括:加强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加强保险集团公司监管,探索法人机构属地监管。强化高管人员监管,调整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范围和方式,建立对高管人员履职过程的持续监管机制,强化高管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提高保险产品和服务透明度,继续抓好保险知识公众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投诉纠纷处理机制。

第五,继续推进分类监管。今年分类监管工作的重点是完善制度,推行差异化监管。在保监会层面,发挥分类监管的差异化监管作用,扶优限劣,将分类监管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完善分类监管制度,统一产、寿险的公司治理和内控监测指标。完善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制度,推进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工作。各保监局要对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进行分类评价,对不同类别的公司采取不同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