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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定富强调,2010年是保险监管工作十分关键的一年。面对极其复杂的环境,保险监管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困难,而且在保险业发展的新起点新阶段,保险市场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保险监管需要不断完善,努力与之相适应。

吴定富强调,2010年是保险监管工作十分关键的一年。面对极其复杂的环境,保险监管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困难,而且在保险业发展的新起点新阶段,保险市场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保险监管需要不断完善,努力与之相适应。首先,要深刻认识保险监管面临形势的复杂性,始终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今年外部经济金融形势极其复杂,防范保险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保险业发展粗放的问题比较突出,转变发展方式刻不容缓。国际金融保险监管深刻调整,为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提供了有益借鉴。其次,要准确把握保险发展与监管的规律,牢固树立与行业发展同步的科学监管理念。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就是要强化监管,通过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发挥好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从而实现保险业的自主良性发展。保险监管主要精力要由市场建设向市场监管转变。再次,要科学研判保险监管的阶段性特征,切实增强依法监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不断增强依法监管、依法行政的意识,坚持制度、执行与问责相配套,全力构建规范化的监管机制。要完善监管的各项制度,对监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环节,都要建立明确的、细化的、可操作的制度。要继续推进行政处罚查处分离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严格按照保险法规制度办事,不折不扣地执行监管政策规定,维护监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对经营机构和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吴定富指出,2010年保险监管工作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第一,不断完善偿付能力监管。要以完善制度、理顺机制、强化约束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偿付能力监管。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理顺偿付能力监管机制,提高偿付能力监管约束力,改善偿付能力监管手段。

第二,继续强化市场行为监管。财产险监管方面,进一步抓好70号文的贯彻落实,集中力量治理数据不真实问题,重点检查保费收入、赔案赔款、经营成本费用、准备金计提四个方面的情况。人身险监管方面,加强对公司内控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误导,继续开展银保市场专项检查,规范意外险市场秩序,开展精算专项检查,推进保险业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工作。中介监管方面,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专项检查,继续稳步推进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分步理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监管体制机制。资金运用监管方面,加强制度建设,调整投资政策,健全风控机制,改进监管效能,加快开发资产监管信息系统,实行资产动态风险监管。综合性检查和案件查处方面,拟定相关制度,提高保险稽查和案件处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大综合性检查力度,重点做好案件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联动机制。

第三,大力加强法人机构和高管人员监管。加强法人机构监管,其中包括:加强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加强保险集团公司监管,探索法人机构属地监管。强化高管人员监管,调整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范围和方式,建立对高管人员履职过程的持续监管机制,强化高管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提高保险产品和服务透明度,继续抓好保险知识公众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投诉纠纷处理机制。

第五,继续推进分类监管。今年分类监管工作的重点是完善制度,推行差异化监管。在保监会层面,发挥分类监管的差异化监管作用,扶优限劣,将分类监管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完善分类监管制度,统一产、寿险的公司治理和内控监测指标。完善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制度,推进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工作。各保监局要对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进行分类评价,对不同类别的公司采取不同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