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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惹事了,周小川表示将研究阿里巴巴影子银行活动存在期限转换、杠杆程度过高问题。

阿里巴巴惹事了,周小川表示将研究阿里巴巴影子银行活动存在期限转换、杠杆程度过高问题,近期,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拉加德进行了如下对话。

周小川提到,互联网公司在支付、银行业服务和众筹等领域不断渗透,并创造了新的金融工具。“我们从感情上是支持高科技发展的,人们也不希望这些互联网公司受到太多限制,但这些公司确实在从事一些影子银行活动。”

对此,拉加德问:“您是否希望加强阿里巴巴的监管?”

周小川回答:阿里巴巴的情况已经有所变化。监管部门向其颁发了银行牌照。人民银行也向其颁发了支付牌照。但是,根据金融稳定委员会对影子银行的定义,他们所进行的影子银行活动存在期限转换问题,杠杆程度过高,资本要求也不同于传统银行。我们将研究这些问题,并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我们鼓励互联网公司发展,但当它们开展金融业务时,在当前的情况下,它们需要遵守现有规则。”

那么,什么是影子银行?阿里巴巴的影子银行活动有哪些?阿里巴巴的杠杆到底有多大?周小川为什么关注阿里巴巴的杠杆问题?

什么是影子银行?

周小川提到,中国影子银行主要是影子银行活动,是指传统商业银行采取的旨在规避传统监管的有关活动。

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fsb)的定义,影子银行是指游离于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实体或活动。

fsb认为尽管影子银行有一些很重要的功能,比如满足实体经济的金融雪球,但是当影子银行从事“类银行”性质的活动(如期限和流动性转换、采用杠杆),尤其是影子银行和传统银行有密切关系时,影子银行可能会造成系统性风险。

什么是杠杆?如何衡量?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什么是“杠杆”。

简单来说,杠杆就是负债。

杠杆率可以用资本金(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率来衡量,其中,总资产由资本金和负债两部分构成。假如不考虑资金成本,你使用自有资金20万,同时借款80万,买了一套100万的房子,杠杆率是1:5(即20万:100万),杠杆倍数是5倍。

杠杆能放大收益和亏损。例如,房价上涨10%,即10万时,你的收益率是50%(10万:20万),这是房价上涨幅度的5倍。

其次,银行的杠杆要如何衡量?

根据2015年1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商业银行杠杆率的计算公式中,一级资本减去其扣减项所得的值(一级资本净额)为分子,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是分母。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杠杆率不得低于4%。

蚂蚁金服的杠杆有多大?

公开资料显示,马云等阿里巴巴高管拥有蚂蚁金服的控制权。

蚂蚁金服集中承载了阿里巴巴的金融业务,其旗下拥有支付宝、芝麻信用、蚂蚁聚宝、蚂蚁达客、蚂蚁金融云、网商银行、余额宝、招财宝和蚂蚁花呗等多个品牌。

根据上文分析,蚂蚁金服涉及影子银行的主要是网商银行和蚂蚁借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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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P2P平台是否具有首付贷资质仍存在疑问。

随着节后房价飞涨,首付贷成为人们讨伐的对象,不少人纷纷认为它是房价上涨的罪魁祸首,近期,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p2p平台是否具有首付贷资质仍存在疑问。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也表示,违规首付贷产品增加了金融风险和市场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没有相应资质,违法从事金融业务。

2015年年末发布的《p2p网贷监管细则暂行办法》明确将p2p定性为信息中介。

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兼外管局局长潘功胜、副行长范一飞在12日上午10:00出席记者会谈金融改革与发展。

新华社记者提问:央行对首付贷的态度如何?如何让去库存更好体现政策意图?

对此,周小川表示,货币政策是总量政策。总量政策需要针对各地具体情况平均执行。中国房价出现很大的分化,从全国总量看,房地产仍面临较大去库存压力。建成未销售的房屋面积7亿多平米。

一二线城市房价上涨比较猛,引发很大关注;要更好发挥城市一级的政策指导。商业银行要增强住房信贷风险评估能力。

周小川特别指出,一些p2p平台是否具备首付贷款资质存在疑问,必须符合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明晰资金来源。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也表示,违规首付贷产品增加了金融风险与市场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没有相应资质,违法从事金融业务。即将开始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房地产市场场外配资属于违法经营。强调住房金融的宏观审慎管理。首付20%仍然是一个比较审慎的标准。

日前,彭博社报道称,包括中国央行和中国银监会在内的金融监管部门,正密切关注部分地区房地产行业融资风险。将要求商业银行对于住房贷款申请严格审查,如果首付资金来自高杠杆融资类贷款,则不应发放贷款。监管部门将打击部分中介机构、开发商、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等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的贷款的行为。

随后,深圳、北京、上海三地释放了监管收紧信号。

深圳市金融办于近日下发了一份《关于商请提供防范房地产行业金融风险相关材料的函》。该函中表示,根据省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现针对深圳市房地产交易过热,银行机构、p2p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相继参与“首付贷”、高杠杆放贷,放大金融风险的现状,研究如何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要求对深圳地区的p2p、小贷公司涉及众筹买房、“首付贷”或其他涉及高杠杆房贷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梳理相关企业的名单、数量、产品模式等。

据北京商报报道,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正指导北京市网贷协会摸底涉嫌高杠杆房贷情况,目前通过监测预警平台查控风险,据相关知情人士透露,近期也和市住建委约谈了此前曾因金融业务而陷入风波的中介机构。

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于3月9日发出通知,要求会员单位尽快上报涉及“首付贷”或其他高杠杆房贷的具体情况。

以下为答问全文:

新华社记者:

周行长,现在很多地方在通过p2p平台搞首付贷,请问央行对此的态度是什么样?现在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压力比较大,但是我们现在看到很多一线城市的房贷局面却呈现火爆状态,如何让房贷政策更好地体现去库存的政策意图?谢谢。

周小川:

你这个问题实际是两个问题,我先从第二个问题说起。大家也都知道,货币政策是总量政策,总量政策是要针对全国平均的情况来进行设计和执行的,房价现在是一个价格出现很大分化的阶段,但也有时候房价的分化不那么明显,毕竟中国是个非常大的国家,各个地方各个城市非常不一样,所以出现了很大的分化。从总量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来讲,从全国总的平均来看,房地产仍旧面临着比较大的去库存压力。

去年建成未销售的房屋面积是7亿多平方米,比2014年增长了15%多一些,因此房地产有关金融方面的政策还是要考虑金融总量上的状况。与此同时,一二线城市价格上涨比较猛,也引起了大家很大的关注,人民银行历来主张,像中国这么大的国家,在价格出现分化的情况下要更好地发挥城市一级对于每一个城市房地产形势的判断,以及能够提供的有关政策的指导。这是一个方面。另外也强调商业银行要作出自己的判断,不仅是要了解客户的偿付能力、金融风险,同时要使政策适应不同地方的变化,来考虑住房信贷的可行性和所面临的风险,对他们进行评估。刚才提到有一些p2p平台对于首付进行贷款,首先是他们是否有资质做这项贷款,有很多问题,按理说他要从事某项业务应该查询是否按照规矩申请有关资格、符合资质,像资本要求等规章制度。再就是他的资金来源是什么,如果动用了其他一部分人委托的资金,是否和人家真正说清楚了,是否会给出资方带来巨大的风险,这是应该清楚的。

此外,对于银行来讲,银行有时候是掌握首付比,但是正规的银行内部的用语是ltv,就是贷款比抵押品的价值,判断这个价值的时候,它是要对抵押房地产的财产要进行价值评估的,而不是像现在网上说的,只要伪造一个交易价格就可以拿到交易价格去做贷款了。

另外银行还有一个政策叫kyc,你必须了解你的客户,客户的首付不能是借的,你找另外一方面借了一部分钱说这是首付,剩下再去借,整个借款和自有资本的比例实际上就变了,另外未来偿还的能力实际也变了,以后月供不光要还银行的钱,还要先还首付贷。从银行角度来讲,如果没有对你的客户做到足够的了解,你也承担了过大的风险,从银行内部管理来讲,也是操作有错误的。

潘功胜:

刚才周行长已经说得很全面了,包括p2p平台在内的房地产市场的场外配资,包括房地产中介结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所从事场外配资,也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p2p为主体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相结合,从事场外配资业务。人民银行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自办的金融业务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是违法从事金融业务,而且这里面还存在着自我融资、自我担保、搞资金池的现象。

二是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办的金融业或者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所提供的首付贷的产品不仅加大了居民购房的杠杆,削弱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增加了金融风险,同时也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我们会与相关部门一起,结合即将开始的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他们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开始进行清理和整顿,打击为客户提供首付贷融资、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这是第一个我想补充的。

第二个问题,正如刚才周行长所说,现在全国的房地产市场形势概括起来说是总量过剩、区域分化、容量过多,7.2亿平米的库存,70%是分布在三四线城市,所以对于住房信贷政策来说,必须与全国房地产的形势相匹配。去年所进行的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上,基本上体现了这样几个原则:一是因地施策,包括北京、上海这几个一线城市,去年在调整的时候都是按照原有的政策,必须执行原有的政策。二是市场自律,商业银行自主决策。三是住房金融的宏观审慎管理。这是住房信贷政策调整的基本逻辑和总体基调。

潘功胜:

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情况,现在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占整个贷款的比例大概是14%,不良贷款比例是0.38%,整个银行业的不良贷款比例大概是1.7%左右,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水平远远低于整体银行业的不良贷款水平。目前首付比的情况来看,现在即便按照调整以后的20%最低的首付比,和国际上横向比较来说,仍然是比较审慎的标准。在实际数字看,1月份首套房的首付比普遍在35%以上,二套房实际首付比在40%以上。这几个数字供大家参考。



对于P2P行业来说,没有什么比获得官方的认可更令人振奋! 早在9月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互联网金融大加赞赏,鼓励支持利用网络借贷、众筹等.

对于P2P行业来说,没有什么比获得官方的认可更令人振奋!

早在9月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互联网金融大加赞赏,鼓励支持利用网络借贷、众筹等创新模式,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宏伟蓝图,再次表态力挺P2P网络借贷的发展,为P2P行业的健康发展打了一支强心剂。

总理的支持对于P2P来说是个大利好,但从目前的行业情况来看,似乎只靠总理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小编想,如果行业的发展再能够得像央行等重量级机构的认可,绝对能让从业人员和投资者吃下“定心丸”。

说曹操曹操到!近期,央行的“掌舵者”、央行行长周小川1125日首次在《人民日报》上撰文支持P2P的发展。周小川表示,近年来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新兴金融业态不断涌现,为了顺应趋势,支持并规范第三方支付、众筹和P2P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

事实上,这并不是周小川第一次对于P2P发表相关看法。此前,周小川曾在在接受《中国金融》杂志采访时指出,P2P应该定位于民间金融,对于该定位,他提出三个要点:一是民间融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二是P2P网贷不能涉及高利贷;三是P2P网贷平台不能做资金池,不能做担保。

身为央行行长,周小川的一言一行一直受到广泛关注,他所说的话对资本市场以及各个行业均有重要影响。此次周小川能在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报纸《人民日报》上的表态力挺P2P着实令不少行业人员为之一振,一些媒体甚至直接用“周小川为P2P点赞”这样的标题来表达激动之情。

算上周小川此次表态,P2P今年的利好消息可谓不断。那么,在获得官方的密集力挺之后,是不是就意味着P2P平台就可以放任自由的发展呢?绝对不是这样!

周小川在《人民日报》这篇文章传达出两层意思,第一个层面是,P2P的发展反映了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趋势,必须要鼓励;第二个层面是,不能放任P2P无序发展,这个行业要规范起来。

官方目前的态度是,P2P依然属于新生事物,未来将发展到什么程度还需要进一步的观察。但尽管如此,官方还是有底线的,底线就是P2P平台绝对不能开展资金池和担保业务,因为这样就涉及吸收公众存款,相当于正规的金融机构,风险太大不好管理,所以官方果断采取全行业禁止的做法。

若触犯红线的平台不及时调整,会面临灭顶之灾。那么,投资者如何分辨某个P2P平台是否存在资金池和提供担保业务呢?小编建议建议,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可重点考虑以下指标:

1、平台是否有银行资金托管

资金托管,是指平台所有的资金流转都要经过银行,由银行对P2P平台的资金出入进行管理,平台无权随意动用资金。在资金托管的情况下,平台不能随便动用投资人的资金,也就能有效避免平台设立资金池。

2、借款信息是否真实可靠

投资人投出的每一笔资金要有真实的借款人或借款项目,要想判断借款对象是否真实,可查看P2P平台提供的借款协议,看协议中的借款人信息是否详实,借款金额能否和投资金额对应上。

3、根据充值、回款的账户判断

投资人在充值时要注意,充值对象是平台账户还是第三方账户;在提现时,要注意是平台账户打款还是第三方账户打款。如果充值和提现的账户是第三方的账户,那么,平台设立资金池的可能性较小。

至于如何分辨平台是否为自己提供担保业务,需要仔细研究借款合同中的担保公司,是否和平台本身存在关联关系。目前,P2P平台多和第三方担保公司合作,来保障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