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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而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很多担保人被骗的案例,银行贷款担保人还真不是那么好当的,在确定当银行贷款担保人之前首先得弄清楚当了之后要承担哪些责任,一旦有事情发生自己要承受哪些后果,了解清楚这些之后你才能保证自己不成为别人的代罪羔羊。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担保有两种方式,即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法院必须先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强制执行债务人以后仍无法履行债务的,方可向保证人执行;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法院即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看到这条怕了吗,如果你稀里糊涂地就连带责任了,后果应该很清楚了。

《担保法》又说了,对担保人主体资格作出了明文规定,其中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国家机关从法律上来说虽然也是属于法人,属于机关法人,但是,其财产和经费是由国家财政拨付,是为了保障其履行社会管理职责,除其从事民事活动是为满足自身需要外,不得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因此,国家机关没有保证人的资格,不得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根据《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在一般保证的状况下,债权人只有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在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后保证人才对不足部分承担责任,这样,担保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就相对小些。但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有权向主债务人和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要求偿付债务,保证人的财产随时可能接受法院执行,担保的风险相对要大。因此为他人作担保应尽可能提供一般保证,这样可减少担保的风险。

看了以上几条担保法的相关条文,你还那么放心大胆不做任何调查就做了某某人的银行贷款担保人吗。因此,在你确定做担保人之前要对接待人做相应的调查。

首先得确定接待人的人品。不要认为是亲戚就不加调查,一定要从多人入手,从各方面调查清楚接待人的人品。

再者就要了解清楚接待人的偿还债务能力了。对担保人来说,风险大小主要取决于贷款人偿还贷款能力的大小,贷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越大,担保人的风险就会越小。

讲了那么多,总之如果要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就要做好相关调查,明确知道事情的重要性与严重性,对比于自身与对方的情况,最后决定要不要做银行贷款担保人。



前面我们说过企业在贷款时,贷款机构会要求企业必须要有自然人或者机构给企业做担保,才会有可能给与放款。那么做这个贷款担保人,对担保人自身会有什么影响?

前面我们说过企业在贷款时,贷款机构会要求企业必须要有自然人或者机构给企业做担保,才会有可能给与放款。那么做这个贷款担保人,对担保人自身会有什么影响?在做担保前该考虑清楚哪些问题呢?

首先最重要的是借款人是否可信?借款人可不可信,贷款机构是非常关心这个问题的,之所以需要担保人去作担保就是从担保人这里得到借款人更为可信的凭证。所以担保人在明确作担保之前必须去确认借款人是否可信。

在担保人和借款人及贷款机构之间的,担保人需要连带承担借款人相应的责任,主要是在出现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担保人需要代为还款。所以借款人是否可信,一定要调查清楚。

其次就是说自己是否有能力为他人作担保?因为有连带责任的原因,就有可能存在担保人还款的情况出现。所以确认作担保之前,考虑清楚自己是否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最后要说的,主要是针对自己也有贷款需求的人。如果替别人作担保,自己的贷款会不会受到影响?在一种情况下,大家需要慎重考虑,那就是借款人的债务信息会记录到你自己的信用报告中的这种情况,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影响到你的信用报告进而影响你以后的贷款。谨慎考虑。

所以能不能给别人作担保,不能纯粹因为情感因素而做出决定,在对自身信用或企业发展有很大影响的事情上,一定要谨慎思考,不要做一个糊里糊涂的贷款担保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一般都会有担保人,如果贷款者在还款期间未能按时还款或者没有在正常的时间之内还款,那么机构就会找担保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一般都会有担保人,如果贷款者在还款期间未能按时还款或者没有在正常的时间之内还款,那么机构就会找担保人,由此可见,担保人的责任是重大的,不仅仅是对于贷款方要负起责任,对于自己来说也是责任重大的,因为你要承担当贷款方不能还款时的责任。

而且必须要讲的是,如果你自己在担保的那段时间内也是有贷款买房打算的,那么如果你已经是担保人了,那么你自己是不能再担保期间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你必须在对方还完款之后自己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因此如果自己有公积金贷款买房意向的就要注意了。而且一个人规定只能做一个人的担保人,不能一次性同时做几个人的担保人。

作为一个担保人,在作担保之前你必须明白自己要承担的责任。你除了要知道以上这些外,还要知道如果你一旦做了某人的担保人,那么,在对方还没有还完款之前你就一直还是对方的担保人,如果期间你们由于某些原因起了矛盾你不想再做对方担保人,或者你们原本是夫妻,离婚了,但是你依旧还是对方的担保人,你担保人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离婚而中断,也就是说只要你签名了作担保人,对方因为种种原因未能还上款,责任还是要你来背。



多数贷款人在缺乏足额抵押物和达不到信用贷款申请条件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担保贷款。担保贷款好处多多,但充当担保人一方,背后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多数贷款人在缺乏足额抵押物和达不到信用贷款申请条件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担保贷款。担保贷款好处多多,但充当担保人一方,背后的风险也不容忽视。担保人并非人人能当,当亲戚朋友找上门来请求你做担保人,到底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呢?我们需要慎重考虑一下。在此建议各位,如有担保贷款相关疑问,可咨询东方融资网专业融资顾问。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那么,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担保分为两种:一般担保和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举个例子,若借款人违约不还借款,一般担保的话,法院先以实际贷款人的资产变卖还债,他无能力的话,再变卖担保人的资产抵债。如果是连带责任,银行有权选择先向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它甚至可以同时向两方面追讨债务,一般法院看哪个便于执行就会选择哪个。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你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一、你可能被控告: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二、你可能被宣判破产:如债务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三、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四、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最后,如果担保人想要退出,需要由金融机构决定。它可要求担保人清还债务,中止合约。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担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许原任担保人退出。了解这些之后,再结合借款人的信誉,还款能力以及和自己的交情深浅等因素慎重考虑后,大家心里应该都有了个结果了吧。



很多贷款机构为了降低贷款风险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资质的贷款担保人。其实,担任贷款担保人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

很多贷款机构为了降低贷款风险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资质的贷款担保人。其实,担任贷款担保人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第一、贷款金额是否在承受范围之内

一般来说,贷款机构在办理贷款的时候会对借款者及其但保人的资质进行严格核实,但部分非银行贷款机构为了做成生意,有时在核实担保人资质时没有严格核实,相当于“走过场”。因此,作为大家在自己担任担保人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金额是否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也就说是自己是否有能力为这笔贷款担保。

第二、担保期限的长短是否会影响自己生活

大家在作为担保人签字之前,除了要详细阅读贷款合同相关条款之外,还应该考虑贷款的期限及担保的期限是否会影响自己未来的生活。此外,担保期限是债务人主张债权的“生命期”,若在此有效期内未通知担保人还款,担保人则可卸下债务包袱,免除担保责任。

第三、为他人贷款担保的法律后果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还是要明白担保的相关法律后果,如果借款人还不了贷款的话,自己作为担保人该怎么办?小编建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担保人可以与借款人另外签一份补充合同,双方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