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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生产型企业对于融资租赁必然不会陌生,急需增加生产设备而资金周转却遇到困难,融资租赁便可使资金问题迎刃而解。通俗来说,就是让企业实现分期付款来使用设备。

多生产型企业对于融资租赁必然不会陌生,急需增加生产设备而资金周转却遇到困难,融资租赁便可使资金问题迎刃而解。通俗来说,就是让企业实现分期付款来使用设备。

近日,国务院频频发文支持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业内的也有众多公司走上上市之路。

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措施。

9月7日、8日,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两份重要的政策文件。

12月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地区分类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这其中就包括了天津自贸区要重点探索发展金融租赁行业,为推动大型装备产业“走出去”提供支撑。

与之相伴的,国银租赁、中建投租赁均透露出谋划上市的消息。中国银行公告称,同意其子公司中银航空租赁择机赴港上市。不过,更多的融资租赁公司将新三板作为登陆资本市场的主阵地。据统计,目前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租赁公司共有8家,分别是弘陆股份、紫竹桩基、融信租赁、宇宏新科、福能租赁、通莞股份、中国康富和利驰租赁。在新三板在审企业名单中,还有9家租赁公司。

以下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全文:

国办发〔2015〕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金融租赁是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的一种投融资方式,是推动产业创新升级、促进社会投资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积极力量。近年来,我国金融租赁行业取得长足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行业贡献与社会价值逐步体现。但总体上看,金融租赁行业对国民经济的渗透率和行业覆盖率仍然较低,外部环境不够完善,行业竞争力有待提高。为进一步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创新金融服务,支持产业升级,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发挥其对促进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

金融租赁公司是为具有一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但生产资料不足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融物服务的金融机构。通过设备租赁,可以直接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通过实物转租,可以直接促进产能转移、企业重组和生产资料更新换代升级;通过回购返租,可以直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要充分认识金融租赁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把金融租赁放在国民经济发展整体战略中统筹考虑。加快建设金融租赁行业发展长效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转变行业发展方式,力争形成安全稳健、专业高效、充满活力、配套完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租赁体系。充分发挥金融租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产业竞争能力和推动产能结构调整的引擎作用,努力将其打造成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工具。 

二、突出金融租赁特色,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金融租赁行业,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风险自担的金融租赁公司,扩大服务覆盖面。引导金融租赁公司明确市场定位,突出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特色,根据自身发展战略、企业规模、财务实力以及管理能力,深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定领域,实现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支持金融租赁公司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推动有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依法合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权责明晰、制衡有效、激励科学、运转高效的内部治理体系。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金融租赁公司自主创新发展,加快专业化人才队伍培养,积极培育核心竞争力。

三、发挥产融协作优势,支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发挥扩大设备投资、支持技术进步、促进产品销售、增加服务集成等作用,创新业务协作和价值创造模式,积极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和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对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等民生领域支持力度。在飞机、船舶、工程机械等传统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租赁公司。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等领域鼓励通过金融租赁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利用境内综合保税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现行税收政策和境外优惠政策,设立专业子公司开展金融租赁业务,提升专业化经营服务水平。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开拓国际市场,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供配套服务。鼓励通过金融租赁引入国外先进设备,提升国内技术装备水平,同时要注重支持使用国产设备。

四、提升金融租赁服务水平,加大对薄弱环节支持力度

支持设立面向“三农”、中小微企业的金融租赁公司。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发挥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等优势,开发适合“三农”特点、价格公允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金融租赁试点,支持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施、加工设备更新。探索将生物资产作为租赁物的可行性。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享受财政贴息和财政奖励。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实际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允许金融租赁公司使用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参与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通过奖励、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加大对“三农”、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发行“三农”、小微企业金融债券。适当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租赁业务不良资产容忍度。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逐步完善金融租赁行业法律法规,研究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物登记制度,发挥租赁物的风险保障作用,维护金融租赁公司的合法权益。落实金融租赁税收政策,切实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建设租赁物二手流通市场,拓宽租赁物处置渠道,丰富金融租赁公司盈利模式。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购买金融租赁服务。将通过金融租赁方式进行的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购置纳入鼓励政策适用范围。

六、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增强持续发展动力

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上市和发行优先股、次级债,丰富金融租赁公司资本补充渠道。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研究保险资金投资金融租赁资产。适度放开外债额度管理要求,简化外债资金审批程序。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给予金融租赁公司跨境人民币融资额度。积极运用外汇储备委托贷款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符合条件金融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建立形式多样的租赁产业基金,为金融租赁公司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规范机动车交易和登记管理,简化交易登记流程,便利金融租赁公司办理业务。完善船舶登记制度,促进船舶金融租赁业务健康发展。

七、加强行业自律,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加强金融租赁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履行协调、维权、自律、服务职能,建立健全行业自我约束机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维护行业整体形象。加强对金融租赁理念、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升公众和企业认知度。强化信息披露,定期发布金融租赁行业数据。积极与高等院校等开展合作,培育专业化金融租赁人才。支持金融租赁行业共同组建市场化的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为各类市场主体自愿参与提供服务,活跃金融租赁资产的交易转让,盘活存量金融租赁资产,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八、完善监管体系,增强风险管理能力

全面加强金融租赁公司风险管理,强化实物资产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完善资产分类和拨备管理,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加强合规体系建设,增强金融租赁行业合规经营意识,建立健全合规管理长效机制。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加强行业顶层制度建设。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防止风险交叉传染。完善以风险为本、资本监管为核心,适合行业特点的监管体系,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9月1日 



银行贷款需要充足的抵押物,“三农”或小微企业往往因为可抵押资产不足,难以获得贷款;而寻找第三方提供担保,本来不低的贷款利率加上手续费、担保费,融资成本愈发高昂。

银行贷款需要充足的抵押物,“三农”或小微企业往往因为可抵押资产不足,难以获得贷款;而寻找第三方提供担保,本来不低的贷款利率加上手续费、担保费,融资成本愈发高昂。

日前,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政府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加快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近年来,浙江省财政积极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创新融资担保模式,建设发展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增信、分险的功能,提高中小微企业信贷可获得性,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

坚持政策导向。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根据政策性、普遍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定位,坚持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缺乏抵押物、自身信用等级不足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增信;对单户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三农”贷款担保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5%。 

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出资新设、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方式,发展壮大一批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主力军。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担保基金、信保基金、风险池基金改组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加快组建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省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的基础上,由省财政增资20亿元,新组建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履行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省级再担保机构的职责,助推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发挥再担保的增信、分险和稳定器作用,增强全省融资担保行业抗风险能力。 

推进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不断完善融资担保业务标准和操作流程,做精风险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业务拓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坚守融资担保主业,发展普惠金融,适应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丰富多彩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融资担保行业,鼓励融资担保机构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兼并重组、上市挂牌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加大风险补偿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给予适当风险补偿。各市、县(市、区)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加大风险补偿力度。  

建立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绩效评价及风险补偿机制。根据政策目标导向,开展对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绩效考核评价,省财政根据绩效情况对其开展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内的担保业务风险给予适当补偿。 

营造支持发展的良好环境。规范、有序地将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纳入征信系统;落实对融资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和准备金税前扣除等政策,依法为其开展抵(质)押登记,提供债权保护和追偿协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创新服务模式 

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坚持政策性定位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探索由市场化专业团队负责具体经营管理的运营模式,并通过相关制度设计切实防控风险。完善考核机制,降低或取消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盈利要求,适当提高代偿风险容忍度,鼓励扩大业务规模,降低担保业务收费。 

创新增信服务机制。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明确定位,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作用,组织市县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建立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网络,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县融资担保机构建立公平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全省政策性担保体系业务数据库,汇集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信用信息数据,为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服务。  

完善增信分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比例再担保和一般保证责任再担保,有效分散风险,提升融资担保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探索建立“担保+保险”等多种方式的风险分散机制。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之间开展联保、分保、反担保等多种方式合作。



为抢抓战略机遇,完善区域投融资体系,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日前下发《建立完善的区域投融资体系服务高端制造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推进金融制度创新,为高端制造业聚集发展提供全生产链金融支持,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逐步解决保税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依托自贸试验区政策优势推动跨境人民币融资,引入低成本资金,助力高端产业发展。

为抢抓战略机遇,完善区域投融资体系,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日前下发《建立完善的区域投融资体系服务高端制造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推进金融制度创新,为高端制造业聚集发展提供全生产链金融支持,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逐步解决保税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依托自贸试验区政策优势推动跨境人民币融资,引入低成本资金,助力高端产业发展。

引入低成本资金支持企业发展

在自贸试验区利好政策大背景下,积极吸引各类风投、创投等产业基金入驻保税区,规范引导其健康发展,完善保税区产业发展金融环境。鼓励引导运营良好、财务稳健的保税区企业设立企业互助资金池,以相对较低的资金成本支持成员企业发展。

开展中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吸引各类社会资本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池,对经试点银行审核符合续贷条件的小微企业,由资金池提供转贷周转资金,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探讨由保税区资金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借助自贸试验区政策优势引入海外低成本资金,通过转贷支持保税区中小微企业。

此外,推动跨境人民币融资,依托自贸试验区政策优势,探索推动保税区企业按规定从境外借用人民币,拓宽跨境人民币贷款的资金来源和适用范围,促进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对外融资便利化。探索依托互联网金融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积极稳妥推动传统金融及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发展,为保税区高端制造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深化传统投融资方式创新

完善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对重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商圈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提供批量贷款。积极稳妥发展小额贷款、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动贷款资产证券化,在自贸试验区政策下,积极吸引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设立有限牌照民营银行。

拓宽企业发债融资渠道,探索以各类孵化器为平台发行中小微企业集合债。强化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与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信保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对接机制,支持保税区主导产业发展。激活中小微企业抵质押物,探索推广知识产权质押,鼓励银行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新型抵质押融资,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鼓励保险公司支持高端制造企业发展,为保税区高科技企业的研发、运营销售及高级人才的引进等提供支持,并积极推动搭建保险资金支持保税区创新融资平台。

完善金融配套支撑体系

建立企业评价体系及投融资对接平台,并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共同完善区域信用体系,同时与企业评价体系配套建立多层次的投融资对接平台。

构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完善保税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金融风险检测评估机制及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探索以大数据为依托开展对金融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



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了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国家担保基金、发展聚焦 小微和“三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落实免征营业税和准备金税前扣除等政策、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减少或取消盈利要求等五项重大举措。

担保机构,被称为企业和银行之间的贷款桥梁和信用润滑剂。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了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国家担保基金、发展聚焦
小微和
三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落实免征营业税和准备金税前扣除等政策、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减少或取消盈利要求等五项重大举措。专家表示,政府出手大力支持担保行业发展,将大大有助企业从银行获得信贷支持,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担保作为融资体系中的基础性制度,对企业乃至整个实体经济发展十分重要。当前,商业银行贷款
的前提是有充足抵押物,而小微企业往往可抵押资产不足,必须由第三方提供担保。本已不低的贷款利率再加上各种手续费、担保费等,最终企业融资成本往往高达10%以上。而由政府来承担部分信用风险,将降低企业担保费率,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毕竟盈利需求,如果收费低,不足以覆盖风险,生存就会有问题。毕竟企业出问题,银行贷款的本金利息都要担保公司来偿
还。
曾刚说,伴随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及企业信用风险上升,去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多家担保机构相继倒闭,而这又反过来加大了企业融资困难。如果不解决担
保行业的发展问题,就会带来一个恶性循环。
    

据中国建设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黄志凌介绍,从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经验看,政府在为小企业增信方面扮演着最主要的角色。小微企业
对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起到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政府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不是直接给予发放贷款企业补贴,而是通过向银行、向金融机构的贷款提高增
信,帮助企业获得必要的金融支持,这是所有问题的着力点。
  

此次五大措施囊括资金补偿、财税支持、创新监管等方方面面,说明政府对推动企业贷款利率下行决心很大。银行应当承担支持实体经济的社会责
任,但也有风险约束和经营要求,恒丰银行研究院常务院长胡海峰认为,通过政府部门为小微企业增信,实现了控制银行的风险和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平衡,让
企业更有条件有信心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并更好地生存和发展
    

曾刚表示,按照国务院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最好由政府出资成立专门的融资担保机构,或将担保基金列入公共服务开支,其次是综合运用股权投
入、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各类所有制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小微和三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从国家到地方政府一齐发力,短期看将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长期看是推动担保行业在信贷领域充分发挥作用,使金融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国家统计局13日公布数据显示,4月份我国经济虽然仍呈现放缓势头,但亮点不少。工业生产增长有所加快,随着一系列的调整投资结构得到改善。数据一方面显示我国经济运行压力增大;同时也显示从去年至今出台的一系列措施逐步显效,下半年经济增速稳步回升。

国家统计局13日公布数据显示,4月份我国经济虽然仍呈现放缓势头,但亮点不少。工业生产增长有所加快,随着一系列的调整投资结构得到改善。数据一方面显示我国经济运行压力增大;同时也显示从去年至今出台的一系列措施逐步显效,下半年经济增速稳步回升。

宽松政策仍将陆续出台

今年两会记者招待会上,总理谈到经济增长逼近合理区间的下限,将会在稳定政策与稳定市场对中国长期预期的同时,加大定向调控的力度。在一季度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总理再次强调,“我们的‘工具箱’里还有不少政策工具,而最大的工具就是‘改革’。”要用足改革创新动力源,坚持以结构性改革推动结构调整,助力破障过坎,实现中国经济行稳致远。

专业人士透露,宽松的政策已经对实体经济起效,然而程度有限。未来政策宽松的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大众可以继续预期会有降息降准的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