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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钱趣网宣布停业,号称要战略转型,线下业务继续开展,线上理财停止,承诺3个月内清尝。

据网贷之家报道,近日,西安钱趣网宣布停业,号称要战略转型,线下业务继续开展,线上理财停止,承诺3个月内清尝。

截止9月30日,官网显示,平台投资人数达3924,累计成交量达1.78亿元,待收总额为2472.34万元。从其官网公告看,钱趣网曾于9月8日在官网公示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回应。钱趣网称,正积极开展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等合规事项。其还表示,正在与长安银行、厦门银行、恒丰银行洽谈资金存管业务并积极推进资金存管业务对接,落实资金存管要求。

对于钱趣网的突然清盘,很多投资人恨诧异,怀疑其借清盘为由,行跑路之实,投资人该如何应对平台突然清盘?

1、如果资金量比较大,立即奔赴现场

如果资金量大或者重仓,听到停业之声,请立即奔赴现场。如果其实跑路前征兆或者是提现困难。去的早,老板可能因为害怕事态恶化会给一些封口费或者把钱兑付了。后知后觉,钱就被前面的人瓜分光了!

2、如果资金量不大,召集其他投资人组团跟进

如果整体资金量不大,跑过去来回的成本还不如让钱打水漂。可以第一时间在网贷三大召集投资人。进行以下操作:

(1)组成投资人应急委员会;

(2)安排就近人迅速实地调查真相,确认平台实际情况;

(3)想办法介入清盘流程,有必要部分参与清盘过程,比如四达投资。

(4)稍微需要注意的是,委员会需要一定的监督机制,避免部分负责人以权谋私自己先“跑”。在钱面前对于人性,不要过度报以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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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森的微博沦为了网贷投资人的“讨债阵地”——这些网贷投资人认为,其基于对黄先森的信任才在涉案平台投资现在平台难以兑付,黄晓明先生应当承担还债义务。

黄晓明躺枪,沦为网贷投资人的讨伐对象!黄先森也是倒霉啊,接了一家p2p平台的广告代言。名为东虹桥金融在线,这个平台被曝涉嫌兑付危机。一时间,黄先森的微博沦为了网贷投资人的“讨债阵地”——这些网贷投资人认为,其基于对黄先森的信任才在涉案平台投资,现在平台难以兑付,黄晓明先生应当承担还债义务。

咱们先不论这些网贷投资人的言论不符合日常生活逻辑,我们仅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黄晓明先生是否应当就违约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目前公开的资料来看,黄先森不需要承担该连带责任。

我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依照本条规定,作为网络借贷平台的广告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要件有三:一是代言人参与制作的广告为虚假广告;二是该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三是代言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该广告为虚假广告。

以上所有要件,均紧紧围绕着“虚假广告”。什么是虚假广告呢?我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小编要特别提示网贷投资人的是,就算事后平台被证明发布了虚假广告,也不能直接得出黄晓明先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结论。这是因为黄晓明先生并不一定明知或应当知道该广告为虚假广告。因此,黄先森确实不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