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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A股跌宕起伏,至今让人荡气回肠,近期,有法院明确表示,假消息致股票亏算,股民可以获赔。

2015年a股跌宕起伏,至今让人荡气回肠,近期,有法院明确表示,假消息致股票亏算,股民可以获赔。

买股票、买期货、买保险……在这些金融领域遇到“猫儿腻”,消费者该如何维权?昨天,北京市一中院通报了金融消费领域五大类高发案件。

证券虚假陈述要担赔偿责任

“近三年来,据不完全统计,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法院就受理了200余件。”市一中院民四庭庭长张家华介绍,此类纠纷往往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致使投资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遭受损失。

法院认为,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投资人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

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

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

满足上述条件,股民向上市公司索赔,一般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如果股票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前已经卖出、明知虚假陈述存在而进行的投资、恶意投资、操纵证券价格的等不在此列。”张家华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