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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抵押质押有哪些区别?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根本区别又是什么呢?


      今天东方融资网给大家介绍抵押和质押有哪些区别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融资贷款中,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押人就可以处置。


 


      质押贷款与抵押贷款,道理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三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以上就是东方融资网对于抵押质押有哪些区别的内容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大家有用。





今天有客户问小编,他们公司现在在和一家银行谈关于应收账款抵押贷款的事,他是负责准备材料的,他问抵押、质押到底该如何区分,为什么不是质押去贷款?

今天有客户问小编,他们公司现在在和一家银行谈关于应收账款抵押贷款的事,他是负责准备材料的,他问抵押、质押到底该如何区分,为什么不是质押去贷款?

其实在平时生活会经常遇到一些词汇比如房产抵押、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押、股票质押、股权质押等等。有人会问了房产质押等固定资产能不能质押的?也可以,但不是很多。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就要了解抵押、质押的区别你才能更加清晰的理解。

一、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他们的概念。

抵押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抵押出去的财产位置不转移,所有权不转移,还是归债务人所有。但作为抵押权人享受的权利是当债务人不还钱的时候享有优先受偿权。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简单来说就是债务人抵押的财产要交给债权人保管,但所有权不转移。

从以上可以看出两者最大的区别其实就是担保财产的占有权是否转移了,如果没转移那就是抵押,转移了就是质押。

二、抵押、质押的财产:

1、可做抵押的财产: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汽车等交通工具、固定设施等等。

其实可以看出用作抵押的一般以不动产为主,本身也很难被移动的,但也包含一定的动产。还有一些就是以土地相关的经营权、使用权和所有权。需要注意的是一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等不允许被用作抵押。

很多时候发生抵押时,债务人一般被要求进行抵押登记。

2、可做质押的财产:动产、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仓单、股权、股票、专利等等。

质押物一般是一些动产为主还有一些是除土地外无形的权利比如股权、商标、专利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无形权利的质押意味着有时可以取代出质人的地位,比如股权质押,一旦出质人无法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权行使出质人的权利。

质权人一般情况下也要求出质人办理出质登记。

三、届满处理: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可以看出无论抵押还是质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都享有对该抵押物或质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转让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债权。



对于需要贷款的朋友来说,能够获得银行贷款无疑是最好的,因为银行贷款的利率是最低的,贷款人的还款压力就会越小,相对来说是最为划算的,对于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朋友来说选择信用贷款是比较容易的。

对于需要贷款的朋友来说,能够获得银行贷款无疑是最好的,因为银行贷款的利率是最低的,贷款人的还款压力就会越小,相对来说是最为划算的,对于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朋友来说选择信用贷款是比较容易的。如果没有工作朋友想要申请贷款,一般来说只能选择抵押或质押贷款,很多人可能会抵押和质押了解,抵押和质押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其实它们是有区别的,那么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是什么?下面东方融资网小编就来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主要是三个“不同”:

1、担保品不同

质押贷款只能用动产作为担保品,而不动产无法用来进行质押,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但对抵押贷款来说,抵押品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可以用来贷款。

2、抵押物的转移不同

抵押贷款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而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债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因此,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3、法律后果不同

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则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处置。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抵押和质押的区别了解的比较清楚的,可以看出抵押和质押的区别主要在于担保品、抵押物的转移和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上的不同,大家在需要贷款的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贷款方式,只要具备一定价值的抵押或质押物,想要申请贷款都是比较容易的,具体的贷款额度与所提供的担保品价值是有很大关系的。



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对于一些细节,大家是要了解清楚的。这些细节比较错综复杂,如果没有了解清楚,大家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就会陷入困境。

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对于一些细节,大家是要了解清楚的。这些细节比较错综复杂,如果没有了解清楚,大家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就会陷入困境。甚至,还会影响自己的贷款效率。所以,大家要提前了解贷款细节。例如,有的贷款机构会要求借款人员抵押自己的房屋,商铺等不动产。当然,有的人还会选择质押自己的不动产。那么,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办理贷款要注意什么?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这两个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贷款方式。首先,抵押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不会转移自己的抵押财产,将自己的不动产作为借款的担保,如果借款人没有履行贷款义务,那债权人会有权利拍卖,销售这些财产,所卖出的财产将第一时间用于归还债务。质押是债务人将动产移交债权人,以动产作为债券的担保,如果债务人违法了合同义务,债权人可以依法变卖动产,用以归还债务。而且,用来抵押的物件通常为不动产,汽车等等。用来质押的物件通常为动产,比如不动产证,有价证券等。而且,抵押需要办理登记,质押则不需要办理登记。

这就是抵押和质押的区别,这两个都是贷款的方式,大家在办理贷款的时候,除了要了解这两个方式之外,还要注意其他的事项。

办理贷款要注意一:还款方式

每个贷款的还款方式都是不同的,大家在选择还款方式的时候,要根据自己贷款的资金金额,以及自己的还款能力来选择。合理的还款方式,可以帮助大家积极还款,提高还款效率,同时,还能降低还款利息,降低大家的还款压力。所以,大家要合理选择还款方式。

办理贷款要注意二:还款日期

大家在办理贷款之后,下个月就要进行还款了。所以,大家要注意自己的还款日期。在规定的日期内,还款本金和利息。这样,大家的信用额度才不会受到影响,大家的信用才能得到保障。当然,如果大家发生什么不可抗拒的意外,如果按时归还贷款,那可以向银行提交申请,银行经过调查,认同大家提交的信息之后,大家可以延期还款日期。

办理贷款要注意三:要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

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大家会被要求填写很多的信息。大家在填写信息的时候,一定要如实的填写。有的人填写虚假的信息,这样会在后期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这会导致银行审核效率降低,而且一旦被查出不符合事实,那会拒绝大家的借款申请。可以说,这是得不偿失的,这一点,大家要牢牢记住。

在购房,购车的时候,大家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所有的款项。所以,大家会通过办理贷款来实现自己购房,购车的愿望。贷款的办理是复杂的,因此,大家要多多了解贷款的常识。上面为大家介绍了办理贷款要注意以及办理贷款需要注意的事项。想要办理贷款的朋友,可以详细了解。在后期,东方融资网还会继续介绍贷款的相关内容,大家可以持续关注。



融小妹想跟大家说的是一字差千里。不过你也不要着急,融小妹带你一文看懂抵押、质押这两种贷款!

话说在办理贷款的时候,你可能会遇到这样两种贷款,一种是抵押贷款,一种是质押贷款。别看他们两个只有一字之差,但是融小妹想跟大家说的是一字差千里。不过你也不要着急,融小妹带你一文看懂抵押、质押这两种贷款!

抵押、质押是什么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的权利。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而将该动产或者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变卖偿还债务。

抵押质押的区别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

2、占有方式不同。抵押贷款以不转移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的占有现状,仅以此作为担保物的贷款形式;质押贷款中质物的占有权原则上应转移给质权人。

3、生效规定不同。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办理登记部门不同。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变现能力不同。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无论是抵押还是质押,都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避免了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时逃避应承担的责任,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