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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桩牵涉蚂蚁金服招财宝、众安保险、浙商财险、粤股交和众多投资人的私募债违约事件持续发酵。

近期,一桩牵涉蚂蚁金服招财宝、众安保险、浙商财险、粤股交和众多投资人的私募债违约事件持续发酵。

根据投资人提供的合同显示,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两家各发行私募债5亿元,分别本息合计5.73亿元,两家本息合计11.46亿元。已经到期并出现逾期违约的金额共计3.12亿元。 

违约后,依据合同条款,侨兴电讯和侨兴电信须按违约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按照12月16日已到期的3.12亿元计算,侨兴电讯和侨兴电信正在承受着每日近10万元的违约金偿付。 

在第一批债务12月15日、16日相继到期后,笔者从投资人处了解到,侨兴电讯和侨兴电信将在1月6日、7日,迎来第二批债务到期,笔者就此事及具体金额向蚂蚁金服问询,截至发稿尚未得到答复。 

众安保险和浙商财险分别作为招财宝个人贷、侨兴私募债的保险人,在违约发生后,也出现了火药味,众安保险声称在等待浙商财险的审核,而浙商财险表示招财宝个人贷产品不归其承保。 

多方僵局 

此次事件,牵涉到侨兴集团、粤股交、招财宝、众安保险和投资人五方,投资人目前处于被动局面,而其他涉事四方,正陷入尴尬局面。 

12月20日,是侨兴电讯和侨兴电信私募债到期第4天,招财宝与粤股交公告披露,侨兴电讯和侨兴电信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还款。 

据投资人合同,一旦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所发行债券违约,浙商财险须在债券到期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代偿资金划入债券持有人指定账户。 

距离第一批债券12月16日到期,已过去6日。浙商财险12月20日的公告显示,其正在启动审核流程。然而,投资人质疑其已经违背了两个工作日代偿的合约。在12月22日由部分投资人起草的给保监会的公开信中,投资人称“对于这个说法完全不能认可”!“当初在保险合同里明确说了‘要是债务逾期,保险公司将在3日内完成赔付’,现在,这种堂而皇之的官方说辞无非是在拖延赔付时间,把皮球踢回公司!” 

因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违约事件牵入的还有众安保险。 

部分投资人在购买了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的私募债之后,以类债权抵押的个人贷形式进行变现,将其债权转让给“接盘侠”。而众安保险在其中为个人贷提供信用保证保险。 

按照合约,一旦个人贷违约,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众安保险应当及时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由于非保险人可以控制的原因导致核定困难的,保险人应当在六十内内作出核定。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 

12月21日下午,21世纪经济报道引述众安保险相关负责人的话称,众安保险也在等待浙商财险的处理结果。22日,众安保险公关人员否认这一说法。 

这就是说,如果浙商财险都赔付了众安就不存在赔付的责任问题,如果浙商财险拖延不赔,众安保险就得承担个人贷部分的担保金额。 

12月22日上午,侨兴电信一位内部人士透露,侨兴电信已向其保险人浙商财险抵押6亿币的固定资产,协助浙商财险对投资人进行保险赔付。

混乱的信用杠杆 

因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私募债违约,招财宝的个人贷违约也相继出现。 

从债权关系看,侨兴私募债在招财宝平台发行获得投资人认购后,可用该债权以低于或高于其认购的利率进行类抵押贷的“个人贷”变现,从而实现债权转让、变现退出。 

在侨兴私募债合同中,私募债发行方侨兴电讯和侨兴电信与投资人约定年化利率为7.3%,在笔者了解中,一位名为”pang”的投资人即为侨兴私募债原始债权人“个人贷”的接盘侠,其认购了4000多元的个人贷,计息日显示2014年12月19日,与侨兴私募债一致。 

侨兴私募债事件发生后,基于对风险的担忧,一位名为“最后搁浅”投资人以3.8%年化利率用个人贷的方式变现退出,不过其债权并非侨兴私募债,据其称,侨兴私募债已无法以个人贷变现。 

实际上,个人贷投资人购买个人贷产品后,债权底层仍为侨兴电信与侨兴电讯的私募债。所以当违约发生时,个人贷所涉债权同样陷入其中。 

许多侨兴私募债的个人贷投资人也将矛头指向了招财宝,维权群里的投资人称:“招财宝平台将企业私募债的转让提现描述成个人贷,投资人以4%左右的利率买入定期,结果当了别人的接盘侠,我一直认为就是单纯的个人借款,比如蚂蚁借呗。” 

个人贷违约后,由哪一方保险公司代偿?众安保险12月21日下午相关负责人对媒体称,其也在等待浙商财险的处理结果。浙商财险有关人士22日则回应称,目前,对于私募债托管方粤股交所提交的出险资料正在审核当中,“的确发现有些资料需要进一步明确。”不过,公司担保的只是上述私募债的原始持有人。投资人如果在招财宝平台购买了变现后的个人贷产品无法兑付则不归该公司承保,投资人只能找负责承保的众安保险。 

代偿到底由谁负责? 

怎么就还不了款了? 

早在2014年私募债发行时,在“还款来源”说明中侨兴电讯曾表示,期公司稳健的经营情况是偿还本期债券本息的坚实基础;母公司侨兴集团有限公司是本期融资还本付息的重要保障;良好的融资能力为公司提供补充偿债来源。

据其私募债发行说明中披露,2013年度侨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67.39亿元,净利润6.98亿元。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公司拥有总资产166.88亿,净资产120.11亿元。预计2014年度侨兴集团将实现销售收入75亿元,净利润8亿元。

同样,侨兴集团对私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基于第四代通讯技术的通讯终端制造和应用》4g项目也信心满满,其曾预计2015年及2016年4g项目新增销售收入回款分别约为9.87亿元及10.32亿元。2016年起每年可产生销售收入12亿元,预计2014-2016年净利润为6亿元,可回收的现金净流量(净利润+折旧摊销)12亿元,完全可以履盖2年后的本息还款金额。 

如今看来,上述言之凿凿的“还款来源”说,在其违约后,已成为空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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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多以来,多起P2P平台“老赖”案件得以审结。欣慰的是,“老赖”们无一胜诉。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所披露,半年多以来,多起p2p平台“老赖”案件得以审结。欣慰的是,“老赖”们无一胜诉。不过,另一个数据却让人乐观不起来。第三方网站显示,网贷行业的“老赖”数量高达84.2万人。审结的案件与之相较,不啻太仓一粟。

起诉主体多元化:从平台到出借人、担保方以及债权受让公司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披露,从去年末至今,约有11起p2p平台借款人违约被诉的案件审结。

这11起审结的p2p平台借款人违约案件分别为:

1.杭州艾米巴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张恒民间借贷纠纷;

2.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服务有限公司与陈立强、陈丽玲等追偿权纠纷;

3.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服务有限公司与陈永昌、许建芳等追偿权纠纷;

4.浙江耐鑫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与陈国良追偿权纠纷;

5.向日葵互联网金融(杭州)有限公司与田小美、李翔等民间借贷纠纷;

6.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朱辉东、马立民间借贷纠纷;

7向日葵互联网金融(杭州)有限公司与苗承琴、陈旭光等民间借贷纠纷;

8.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覃理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9.李翱穹与陈小云、章仙花等民间借贷纠纷;

10.福建中兰德担保有限公司与何世煌、何娟娟等追偿权纠纷;

11.张全雷、姜娜娜等民间借贷纠纷

11起案件中,分别涉及鑫合汇(2起)、龙盈理财(2起)、向日葵理财(2起)、杭州艾米巴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起)、和融天下(1起)、合拍在线(1起)、耐鑫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起)等7家平台。

不过,案件的起诉人并非全是平台一方,部分诉讼是由贷款出借人(1起)、项目担保公司(3起)及债权受让公司(2起)单独发起的。

11起案件中,部分案件的被告方不仅只是借款人,还包括拒不履约的担保方。从判决结果来看,除1起以平台方撤诉结案外,其他10起中被告方均以败诉告终。

此前,大众较为关注作为信息中介的p2p平台如何对违约借款人进行诉讼。后来,点融网首次起诉老赖成功,引起业内效法。具体的做法就是,由出借人将债权转让给平台,再由平台方发起对借款人的诉讼。但其诉讼成本(不仅是金钱上的花费,还有时间上的消耗)亦相当之高。

而从以上审结的案例来看,不同情形下,p2p平台的出借人、项目担保方以及债权受让方均可以对违约借款人发起诉讼,这对减轻平台压力不无裨益。在p2p信息中介的定位会越加明晰的将来,借款人违约后由出借人、项目担保公司、债权受让方来进行催讨或成为一个常态。

诉讼成本几何:与涉案金额正相关 多由败诉的被告人承担

无论起诉主体是平台一方,还是出借人抑或项目担保公司,发起诉讼均要付出一定的成本。显见的成本主要包括律师代理费、法院受理费两部分,个别案件中还出现了公告费、财产保全费。

11起判决书中,共有10起涉及律师代理费——起诉方要求被告支付相关的律师费。不过,这个要求大部分被法院驳回,仅有4起得到了法院的认可。从案件披露的信息来看,原告方的律师代理费普遍不是很高,在3000左右。

11起判决书中,有10起涉及法院受理费。其中的5起案件中,被告承担了所有受理费,其他5起中,被告人亦被要求承担大部分的受理费。综合来看,法院受理费用亦不算高,收费多在一两千左右。不过,在“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朱辉东、马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达到52994元,其中的52747元被要求由被告人承担。

何以该案中收取费用如此之高?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朱辉东、马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涉案金额约为588万元,相比其他几个案件的规模要大很多,所以不难理解为何该案交纳的法院受理费会如此之高。

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老赖”们想赖账,一点也不容易,所欠之钱最终还是要还,而且还要搭上一笔不菲的诉讼费用。

审案“哪家强”:浙江地区法院审结的p2p借款人违约案最多

11起违约案的审理法院分别为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可以看到,浙江地区法院在审理p2p借款人违约案上行动较为积极,在已审结的11起案件中占了9起。

此外,在审理p2p爆雷案件方面,浙江地区法院的结案数量亦领先其他地区。根据网贷舆情7月做的整理,其时已有不少于48起p2p平台爆雷案件被审结,由浙江地区法院审结的案件占到14起,这个数量远高于其他地区。

浙江身处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一线地带,同时也算得上是重灾区。网贷天眼数据显示,该地区先后上线平台493家,而问题平台数量达到210家,占到地区平台总量的近乎一半。

p2p“老赖”数量惊人:84.2万人被纳入黑名单

网贷舆情从一家名为网贷信用黑名单(https://www.p2pblack.com)的网站上获悉,该网站收录的网贷行业违约借款人的人数高达842588人。与之相较,目前已审结的“老赖”案件可以说是太仓一粟。以司法系统的人力配置来论,似乎也无能力审理如此庞大的“老赖”违约案件。

目前,不管是司法机关,还是政府部门,抑或网贷平台,都在加大对“老赖”的曝光及惩治力度。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即曾于近期在上海火车站、虹桥火车站的广场大屏幕及候车厅大屏幕上滚动曝光老赖信息。此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曾在机场车站及闹市区大型广告牌上公开曝光老赖信息。除法院外,借贷宝等网贷平台也在自己官网上晒出“老赖”名单。

除加大曝光力度外,司法机关以及政府部门还出台了相关惩治措施。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老赖”,会被限制乘坐动车组一等座以上和轮船一定等级舱位,并被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消费亦受到限制。

为了惩治“老赖”,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选择与法院合作,对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列明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摇号系统“黑名单”,限制参加购车摇号。

据悉,目前网贷平台多将“老赖”名单接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风险信息共享系统,而不是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此举被认为可以解决“一人多贷”的问题,但在惩治“老赖”方面似乎并无进一步的功效。



毕业季的来临意味着一批大学生告别校园步入职场,那么对于那些踏入高校大门申请助学贷款的小伙伴来说,是时候承担起义务还款的时候了。

毕业季的来临意味着一批大学生告别校园步入职场,那么对于那些踏入高校大门申请助学贷款的小伙伴来说,是时候承担起义务还款的时候了。如果助学贷款不及时还严重违约会有哪些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

3、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经办银行的双方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以上即是关于助学贷款违约后果的介绍,了解更多内容敬请关注东方融资网。



对于很多在一线城市买房的年轻人来说,买房的时候凑个首付都是相当挣扎的,因此很多人买房的第二步是提前还款,减轻还贷压力。

对于很多在一线城市买房的年轻人来说,买房的时候凑个首付都是相当挣扎的,因此很多人买房的第二步是提前还款,减轻还贷压力。但是,小编了解到,根据与银行的贷款合同,提前还款是属于“违约”行为,那么如何才能“优雅”地提前还房贷呢?

两类人提前还款不划算

一般来说,两种类型“房奴”不适合提前还款,一是已经还款多年,二是自己有着较高收益的理财投资业务。

对于已经还款多年的“房奴”来说,比如总共贷款20年,已还款5年以上,等于已支付了大部分利息,提前还贷的意义不大。因为大部分房贷都是“等额本息”还款,还款利息支出通常集中在还款初期。

对于另一部分有着较高收益(高于房贷利率)的理财投资业务的“房奴”来说,提前还款则意味着失去了一笔“融资”,将会白白丧失赚钱的机会。这就是为什么一些美国的巨富们在买房时依然要办理房贷,不是因为缺钱,而是房贷利率远远低于自己的投资回报率。

提前还款共有五种方式

目前,银行通常提供5种提前还贷方式供客户选择,对客户来说,每种还贷方式有利有弊。这五种方式分别是:

(1)一次性全部还清贷款;

(2)部分提前还款,每月还款额不变,还款期限缩短;

(3)部分提前还款,还款期限不变,每月还款额减少;

(4)部分提前还款,每月还款额减少,同时缩短还款期限;

(5)剩余贷款保持不变,还款期限缩短。

一般来说如果要多节省利息,就应选择缩短期限,但相应的月供负担相应也越大;如果还款期限不变,月供负担可大大减轻,但利息节省效果不明显。将每月还款额减少,同时缩短还款期限,则结合了前两种方式的“优点”,既能适当节省利息,月供的压力相对也能控制。

提前还贷的注意事项

提前预约:绝大部分银行都规定提前还贷需要提前预约,短的一周,长的要一个月,客户必须提前进行书面申请,并约定还款日期。

按时缴款:一旦预约了提前还款日期,借款人必须将不少于约定金额的款项提前存入扣缴贷款本息的账户内,到期银行将自动扣收,如果款项不足,银行将视作逾期违约。

申请不可撤销:借款人一旦填写《提前还款申请表》,银行确认后通常就不能撤销,其将作为借款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次数有所限制:多数银行对提前还贷的总次数没有限制,但基本都会限定频次,比如,每次提前还贷申请必须相隔六个月以上。对于提前还贷额度,一般都规定为万元的整数倍,也有的银行规定不少于6个月的月还款额。

多数银行要交“违约金”

从法律角度来说,提前还款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很多银行都对提前还款征收违约金,俗称罚息。违约金通常是按照提前还款时的未结余额的百分比计算,或规定若干个月份的利息,具体的会根据具体的贷款情况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