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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银监会祭出大招,印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

除了常见的银行高息揽储、银行飞单事件、存款变保单等,银行代销理财产品风险也不断暴露。尤其是最近曝光的在微众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众享华通”涉嫌自融事件,让无数投资者心惊胆战。

信任微众银行购买其理财产品,哪成想银行只是代销或引流?

近日,融30小编的朋友很是郁闷。她把自己和男友辛辛苦苦工作两三年,准备结婚买房的钱都购买了微众银行“众享华通”180天期的理财产品。

上周微众银行“众享华通”理财产品被曝涉嫌自融,其发行公司鑫科瑞华经营范围不具有发行公募基金的资格牌照,“众享华通”产品违反私募发行规定……这些让好友夜不能寐,想想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婚房首付钱可能有风险,好友简直悔得肠子都青了。跟小编吐槽说自己当初是信任微众银行所以才购买这个产品,可谁曾想微众银行回应“众享华通”并不是它们的产品,自己“仅起到导流作用”。

这里融360小编不想去分析或深究微众银行和“众享华通”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如果投资者出现损失微众银行是否须承担相应责任,小编想说的是,5月13日监管祭出大招,以后银行再敢这么干统统是违规!小伙伴们出现问题,可千万别忘了维权。

银行要对合作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实行名单制管理

5月13日,银监会祭出大招,印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提出将整治银行代销业务乱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由总行对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建立并有效实施对合作机构的尽职调查、评估、审批和退出制度。原则上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与合作机构总部签订代销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名单制管理意味着银行需要对代销产品合作机构资质进行尽职调查,而且这种调查不仅发生在代销前,更要在代销发生后。融360小编认为,此举意味着类似微众银行“众享华通”式的产品或将不再可能出现。

注意了,代销无照理财将被严厉禁止

通知中还明确指出,银行只能代销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不得代销该范围以外的机构发行的产品,但政府债券、实物贵金属和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除政府债券、实物贵金属等,如果金融机构没有相关牌照,如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以及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则该机构发行的相关产品就不能在银行代销。

换句话说,如果银行代销了不符合上述规定、不具有相关牌照的产品,投资者通过银行购买的该产品一旦出问题,银行需承担相应责任。此监管新政,或能全面规避微众银行“众享华通”及其类似问题出现。

专区销售须“双录”,购买银行代销理财不再被“忽悠”

通知中规定“商业银行通过营业网点开展代销业务的,应当根据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实施录音录像,完整可观地记录营销推介、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客户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

以后在银行购买代销理财产品时,大家别忘了要求进行录音录像。有了录音录像做证据,小伙伴们再不用担心被理财经理忽悠了。融360小编相信,随着“双录”的实施,银行违规代销理财产品以致无法兑付的“飞单”事件将减少,广大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银监会批量开罚单,银行违规放贷多家被罚。

近日,银监会网站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各地银监局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开出了不少罚单。据统计,今年前4个月,各地银监局共开具罚单42张。据调查发现,罚单涉及到的问题较为广泛,除了票据违规外,还包括消费贷违规、违规收费、信贷资金流入资本市场等。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银行在过去一段时间违规参与“首付贷”业务的行为也浮出水面。

广州银行佛山分行因收费服务质价不符被罚没10.1万元、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因循环额度个人消费信用贷款被挪用做个人住房按揭首付被罚40万元……

案例:

银行消费贷被挪作首付贷 银监部门严查银行与中介相互勾结

今年年初以来,随着房价上涨,“首付贷”问题引发市场关注。自首付贷被纳入互联网金融行业专项整治重点领域之后,各地已逐渐叫停首付贷。

据中国银监会深圳监管局5月4日公布的两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广东华×银行深圳分行由于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业务违规被罚。开出罚单的时间是4月28日。

其中,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的具体被罚案由是“循环额度个人消费信用贷款被挪用做个人住房按揭首付”,被罚款40万元。而广东华×银行深圳分行的被罚案由是“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业务违规”,被罚款30万元。

对于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做个人住房按揭首付的相关情况,昨天南都记者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对方回复。同时,南都记者还向广东华×银行深圳分行相关负责人了解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业务违规的情况,也没有得到对方回复。

“对于个人消费贷款挪用为个人按揭首付贷款的行为,银监局一直都有政策规定,禁止消费贷款流入楼市”,昨天,某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个人房贷团队经理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银监局对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被挪做他用行为做出处罚,可能是因为银行在贷前审查时不够严格,客户提供虚假资料,银行调查不到位或者有意放水。

据前述个贷团队经理解释,银行在做消费贷款时一般都采取受托支付的方式,要求贷款申请者提供购买需求的买卖合同,支付定金的收据等资料,银行才会给贷款申请人办理消费贷款,消费贷款并不是直接打进客户的个人账户上面,而是打进采购商品销售的对方账户。

按照正常流程,消费贷款并不能进入贷款人的个人账户,那又是如何被挪用做首付贷呢?另一家股份行深圳分行的个贷部负责人向南都记者透露,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到个人按揭住房贷款的情况,可能是买卖双方自己约定,签订虚假买卖合同,将银行贷出的消费贷款回流到借款人账户,然后将这笔消费贷款去缴购房首付款。

其实,在严查首付贷之前,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存在垫首付的行为,有的开发商通过旗下公司为购房者垫付一部分首付,客户可以分期偿还,变相将风险转嫁给银行。

由于首付贷产品利息高、周期长,让购房者的还款压力大增,而选择首付贷产品的购房者资质都相对较差,一旦购房者出现违约无法偿还贷款资金,房产价值又资不抵债时,会将风险传导至银行体系,进而加大金融市场风险。

早在今年3月,央行已明确禁止网贷行业从事首付贷业务。上海、深圳、北京、广州等也相继叫停首付贷。

4月23日,我爱我家、链家等6家地产中介因“通过首付贷及垫付资金等方式为房屋交易双方垫资”收到了上海银监局发出的处罚通知,被要求暂停与商业银行合作1个月,同时7家商业银行的分行也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两个月。

前述个贷负责人表示,银行与房地产中介的合作一直都有,因为中介抓住了二手房交易的核心资源。银监部门主要严查的是银行与中介相互勾结,对中介给客户贷款的包装行为视而不见或者审贷不严的行为。

中消协5月1日发布的《房屋家居领域投诉情况专题报告》中也指出,在资金监管过程中,部分中介机构违规操作,代替银行为买方做资金监管,将买方的购房款收入自己公司的资金池中,并利用这部分资金违规高息贷出,作为其他消费者的“首付贷”。

在银行办理消费贷款的客户很多,不排除部分客户是通过虚假合同的关系将消费贷款挪做他用。银行如何去监控这部分客户的资金流向?上述个贷团队经理表示,银行会通过贷款人的流水来监控贷款的去向,比如贷款发放一个月内这笔贷款是否通过收款人账户流回借款人的账户或者转账给其他账户。

前述个贷团队经理认为,银行对行内账户资金的流向比较容易监控,但是出行就会比较困难。而银监局的权限比较大,可以通过自身的监控能力来检查各家银行的转账凭证,查出异常资金问题。

罚单:

各地前4个月开出42张 广东3张罚单合计95万

除深圳银监局开出的罚单外,各地银监局也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密集开罚。据南都记者统计,今年前4个月,各地银监局共开具罚单42张(注:具体开出罚单的时间是2016年,而不是公开罚单的时间)。其中,广东银监局开具了3张罚单,处罚案由主要集中在同业业务、授信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或违反规定提高存款利率、违规收取财务顾问费,合计罚款95万元。

2015年广东银监局开具了16张罚单,从罚单针对事项来看,同业业务违规、票据违规引发的罚单最多:有9宗案件涉及授信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罚款金额共计190万元;5宗案件涉及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罚款金额共计130万元。

从被罚机构类型来看,除了城商行和农商行,也包括国有大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各地分支机构,罚款金额在20万元到50万元不等。

此外,近日广东银监局还公开了一批2014年的罚单,处罚涉及的问题是违规收费,包括收费服务质价不符、未按收费标准收费或超出服务价目表收费。

为什么处罚时间是2014年底,到现在才正式公开呢?南都记者统计发现,各罚单的公开罚单时间、作出处罚时间以及处罚案由具有趋同的特点,对此,有监管部门内部人士昨天向南都记者表示,处罚信息的公开是由行政处罚委员会决定,这并不是特意操作的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广东银监局频频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打开银监会行政处罚栏,各地银监局均公布了大量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国36家银监局全部发布过处罚公告,有些省份的监管局远至2005年近至2016年最新的处罚信息公开表,都已经成批量公布。其中,广西银监局处罚多达15件,新疆银监局11件,天津银监局48件,江苏银监局4件,浙江银监局4件,四川银监局79件。

探因:

规范行政处罚披露 银监局批量公布罚单

此前,在各地银监局的官方页面上,行政处罚并不强制要求予以披露,因此有一部分银监局进行披露、而另一部分银监局则选择性披露甚至不披露。为何今年以来各地银监局开始批量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呢?

事实上,这与去年4月银监会修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月《办法》正式施行有关。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办法》要求落实“严格要求,严肃执法,严控风险”的思路,形成公开透明、警示告诫,建立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

修订后的《办法》新设了行政处罚委员会,将行政处罚委员会的职能定位于审议决策机构。并且要求不能以机构内部处罚替代监管处罚、不能以行政处罚替代审慎监管强制措施、不能以内部通报替代公开披露,尤其是最后一条规定,使得银监局的处罚单披露工作被强制化。

虽然行政处罚委员会运行未满一年,但行政处罚披露已经进入了银监会以及各地银监局的日常工作安排,相比于此前各地银监局零星的披露,如今银行机构行政处罚披露已经相当规范。

在今年的各地银监局官方页面上,行政处罚已经有了单独的列表。据知情人士透露,近期各银监局官网的后台已经调整了栏目,现正在逐批公布往年的行政处罚信息,7月前要完成“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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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银行拒之门外,没有还款来源的学生,却成了各大互联网平台抢夺的香饽饽,过去一年,学生贷款进入校园,各类互金平台将学生作为蛋糕抢食。

被银行拒之门外,没有还款来源的学生,却成了各大互联网平台抢夺的香饽饽,过去一年,学生贷款进入校园,各类互金平台将学生作为蛋糕抢食。

但随着加入争夺主体的增多、以及竞争加大,学生贷款问题开始爆发,并引发了教育部以及银监会等监管主体的围剿。南都记者调查发现,资料造假、审核过程的不严谨以及多头授信问题普遍存在。疯狂扩张的校园贷款在为校园带来资金的同时,是否会引发更多问题,或值得我们更多思考。

现象:学生贷款横行校园

“同学,你需要办贷款吗?没有门槛,费用很低。”这是广东财经大学大三学生陈伟过去一年走在校园里最常见到的推广,“起初还觉得新鲜,会接手看看是怎么回事,现在已经司空见惯了”。同样司空见惯的是,周边越来越多的同学通过这样的方式借钱换手机、出去旅游。

近日,南都记者走访了广州大学城和广东财经大学等几家高校,发现学校周边不少门店都推出了各种分期付 款 的 电 子 产 品 。“ 内 存1 6 g的ip hone6 plus全价是5788,首付只需要1200元,可以分9期、12期和15期不等,如果分12期每期还款388元,每天1元的利息。”位于广东财经大学校门口的一家电子产品门店店主告诉记者,现在学生购买电子产品一般都做分期,只要有学生证和身份证就可办理,不需要提交其他审核材料。

除了买东西可以分期,还有不少可以直接“拿”到钱的渠道。“学校厕所里都贴满了这样的小广告。”位于广州市石牌的某高校一名大四学生告诉南都记者。而该校保洁工作负责人更直言:“过去小广告的内容多为四六级考试、留学中介等,这两年清理出来不少关于分期贷款、学生贷款的小广告。”

不怕你贷不到,就怕你不想贷。南都记者观察,目前提供校园贷产品的平台主要有以下三类:一类是以名校贷、拍拍贷等为代表的p2p网贷平台;一类是以分期乐和趣分期等为代表的校园分期购物平台;还有一类是以阿里、京东为代表的电商平台。

“学生贷款是近年来p2p网贷平台发展最迅猛的产品类别之一。”网贷之家研究员肖洋表示,在2014年以前,市面上并没有这么多校园贷产品,大部分学生想买贵重商品时,需要攒上好几个月的钱。但去年以来,校园贷产品纷纷发力,在铺天盖地的宣传和校园代理的卖力推广下,校园贷迅速占领市场。

各家平台发力学生市场,主要是看到学生贷款市场的蛋糕巨大。据第三方公司测算,根据2014年我国高校毕业生727万人,2015年预计为749万人,推算在校生人数是3000万左右,仅考虑在校期间购买1-2次3c产品,价格在2000-5000元左右,就已经是千亿级的市场规模,何况学生的购物、学车、培训、留学、旅游、考证,乃至助学贷款等其他贷款需求也可开发,整个市场可待挖掘的潜力达到万亿级。

银率网分析师华明认为,大学生群体有着旺盛的购买能力和与之并不匹配的资金来源。“简单来说,他们敢花却又没钱花:收入主要靠父母,集体的生活却又让他们不自然地就会互相攀比,彼此模仿。”

南都记者观察,从给学生提供借款的平台看,各家平台的差别比较大。借款最低是100元(名校贷),最高是500万元(学贷网),一般是1000元-10万元之间;期限上最低是1个月(速溶360、名校贷应急包、趣分期),最高是3年(名校贷)。

调查:靠代理人模式发展壮大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在学生贷占领各大高校的背后,除了铺天盖地、线上线下的广告推广外,不少学生贷平台主要通过庞大的线下代理团队进行推广。

天河区一高校代理人q同学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校园借贷和分期的市场庞大,各借贷平台均有设置自己的代理团队。以q同学所在的天河高校区为例,代理主要是以总代理为核心一级级往下授权的方式进行,一般从总代理到最低一级的代理层次为2-3级。代理团队主要任务是客户推广与上门签约。

“通过推广促成的借款客户是代理利润的主要来源。”q同学告诉南都记者,为了批量获取客户,代理一般会和高校社团合作,例如,代理成功推广一个客户能获得100元的提成,通过和社团合作,社团方面负责提供大量客源,代理再将利润的50%给予社团作为报酬。“社团如何得到大量用户?这部分用户后续如何还贷?”q同学坦言,这并不是他需要考虑的问题。但他知道,大部分社团会直接收取社团成员的资料进行批量注册,借款后再进行还款,或者强制内部成员进行注册借款,其中涉及的信息安全等问题不言而喻。但对其而言,通过和社团合作进行“刷单”显然要比通过鼓动身边同学借款容易多了。

代理的推广动力来自于业务回报。一名曾在校园分期购物平台“哒分期”做过校园业务经理的前代理人向南都记者举例,以一台iphone6splus玫瑰金64g手机为例,售价5888元,如果零首付、分6期,那么月供1129元,合计还款6774元,校园代理如果能拉到一笔这样的订单,将能收到售价2%的提成,即118元。“一个月下来,收入加起来差不多能有3000-4000元”,前校园代理透露。

监管:银监会、教育部联手围剿

学生贷款很快在校园风行,学生通过上述方式分期买东西、借钱消费不再是丢脸的事,而是常见的事情。

“一开始会担心,但是看舍友用得挺好就跟着用了。”华师一名大四的陈同学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一次尝试后,对这种借款买东西方式感觉不错,以后还会继续用,不想一次性付这么多钱了。

南都记者留意到,为了快速在校园中获得一席之地,各家平台普遍通过低门槛、宽审核、便捷的方式吸引大学生使用。“借款5秒到账,最高可借5万,无面签,无抵押”,成为各家平台常用的广告方式。

然而,快速在校园烧起提前消费这把火的校园贷正在引发一场多部门的围剿。近期,教育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随着网络借贷快速发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导致高校学生受不良网贷平台的诱导过度消费,陷入“高利贷”的陷阱。

《通知》明确,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潜在的风险,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校园广播等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

南都记者留意到,《通知》发布后不少高校网站挂出相应公告,对学生贷进行警示。多位广东高校学生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亦提到,此前高调的学生贷款宣传开始变得低调。“不派传单了,但转到地下去了,比如到学校厕所的门上贴广告。”陈伟告诉南都记者,这类宣传并未因为《通知》的发布而在高校消失。

快速占领校园的学生贷为何引起教育部、银监会的关注?而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基于互联网的学生贷款除了《通知》中所提到的诱导学生过度消费,陷入“高利贷”的陷阱外,作为金融产品,目前市面上的学生贷产品,几乎无法克服多头授信问题。此外,出于市场占领而搭建的代理人模式,也在风控中留下隐患。

乱象

贷款1万,到手只有8000元

明明贷款1万元,但真正到手的只有8000元。这是发生在广州天河区某高校学生贷借款者韩明(化名)身上的事情,而她在名校贷上的借款在校园贷中是普遍现象。

由于急需用钱,学生又办不了信用卡,韩明在去年年中向名校贷申请贷款1万元。在下载了名校贷a pp注册并且提交借款申请后,所在学校的代理通过电话与她联系。但该代理告知韩明,如果不通过代理进行申请,通过的概率非常低。而经过他来帮忙申请,能保证成功,但条件是,必须给他1000元的手续费。

尽管觉得这名代理的要求并不合理,但由于急着用钱,韩明无奈只能答应。可是,当她提交申请表给代理审核两天后却发现,尽管1万元的贷款申请通过,但系统划款金额却只有9000元,除去已经答应给代理的1000元,韩明实际到手的贷款只有8000元。“但利息却是按10000元计算的”,韩明被告知,被系统扣下的1000元是保证金,但也必须算利息,她每月实际需要还款515.66元,还24期,本金加利息共12375.84元。

一名高校学生贷代理告诉南都记者,有平台要求收取20%的保证金,同时代理收取手续费,学生到手只有6000-7000元极为普遍。

此外,打着免费或低息吸引学生的学生贷,实际上利率并不低。据悉,不少学生贷月利率在0 。99%至2 。5%之间,但银行个贷经理告诉南都记者,这类贷款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但利息是复利,这样算下来,不少平台月利息接近2%。

贷款信息随意造假:学生冒充家长

网贷之家研究员肖洋对记者表示,最近一年,许多以分期付款商城起家的网站,也建立了自己的p2p网贷平台,销售打包好的学生贷款资产包,形成了从资产端(学生贷款)到负债端(债权转让)的资金闭环。

南都记者留意到,此类平台往往宣传不良率更低,但这种宣传却值得质疑。据悉,按照目前不少大学生贷款产品的设置,在校大学生只要凭借身份证学生证就可以贷出5000元-3万元不等的贷款。从贷款申请和审核上看,各家p2p平台主要采用的是视频身份认证、学籍认证和联系人认证的方式,来确定借款学生的真实在校身份,通过学校和监护人的社会声誉来隐性担保学生的贷款。因此填写父母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是风控以及贷后管理中重要的信息。

不过从南都记者对高校学生采访的情况,监护人的信息几乎可以随意造假。韩明在采访中提到,在名校贷申请贷款,递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外,还需要提供老师、家长的电话号码。“但我当时伪造了老师和父母的电话。”韩明说,在之后的审核中,负责面审的代理和打通“父母”电话的客服也没有识别出“父母”的资料是伪造的。客服打电话问“家长”(同学假装成家长),也只是问问有没有给学生零花钱,都是很简单的问题。“审核不是很严格,根本就没有审核‘家长’到底是真是假。”韩明说。

事实上,可随意伪造的不仅是家长和老师的信息,就连借款人的信息,放款平台也很难做到审核。据新京报报道,今年,有河南大学生负债参与赌球,欠下几十万赌债,在多方压力下不堪重负最终跳楼自杀。而其几十万贷款正是来自学生贷,而其采取的方式非常简单,编造借口获得了班上近30位同学的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为此非常顺利借到资金。其中,其曾在一个平台上最多借款多达11万元。

多头授信导致过度授信

除了信息的真假平台难以审核之外,由于信息不对称,多头授信导致的过度授信是当前学生贷行业极大的问题。

为了调查多头授信问题,南都记者以一名广东某高校大四学生身份和材料向分期乐、名校贷、趣分期、爱学贷、莘莘学子、利学贷、99分期等7个平台发起贷款申请,获得贷款的成功率达到100%,轻松获得贷款3万元。其中,可以贷款额度最高的平台是名校贷,放款额度达到1.5万元。但这也意味着,每个月必须还款多达2313元,全部本金和利息(不包括手续费)要支付36594.99元。看似不多,但对于学生而言,一个月还款2313元负担并不小。而且3万元并非普通高校学生可以获得借款上限,以100%的贷款申请计算,一名学生要从各家平台上获得超过10万元的贷款并不困难。

“学生贷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控制多头授信的问题。”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学生没有还款能力,另一方面,自制力较差,很容易过度授信。

拍拍贷c e o张俊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学生心智还没成熟,亦没有还款能力,极有可能因为过度负载造成大问题。而从目前看,由于各个平台之间信息没有互通,几乎没有有效的方式解决多头授信问题。张俊坦言,正是因此,尽管拍拍贷很早上线学生贷款,但额度非常小,仅有1000~2000元,而且与其他的贷款产品不同,几乎不对此类产品进行任何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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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一份被称做“银监会82号文”的通知在业内疯传。据了解,这份通知是为了扫除影子银行,即清理被商业银行包装成投资产品的风险贷款,让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真实地暴露出来。

在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一份被称做“银监会82号文”的通知在业内疯传。据了解,这份通知是为了扫除影子银行,即清理被商业银行包装成投资产品的风险贷款,让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真实地暴露出来。

三个“不可以”

有消息称,银监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2016)82号文)》(以下简称“82号文”)的文件,给银行信贷资产转让定了三个“不可以”。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向银监会相关人士求证,该人士表示以公开发布为准。

82号文提出,“银行在开展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时,在继续涉入情形下,计算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比例和拨备覆盖率等指标时,出让方银行应将继续涉入部分计入不良贷款统计口径”。简单来说,就是银行要对全部转让出去的不良资产计提资本,不可以转移到会计账目表外就藏匿起来,让监管层看不见。

不仅如此,接盘人也不能是银行理财,自己和自己“做买卖”。82号文提出,银行不得通过理财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收益权,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显性或隐性回购义务。银行不可以用自有理财资金接盘不良资产,个人也不可以。82号文要求,不良资产收益权的投资者仅限于合格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参与认购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不得投资不良资产收益权。

银行不良腾挪有术

82号文虽还没有被公开发布,但已引发热议。业内普遍认为,文件条条要求都直指要害,银行恐怕将坐立难安,因为银行此前将太多不良资产转移到了监管看不到的灰色地带。

招商证券研究团队分析师许荣聪等指出,长期以来,银行不良通过多种通道方式出表,不透明、监管难以追踪。数据显示,我国已有数万亿美元的高风险贷款被包装成投资产品。银行通过复杂的会计方法,把这些贷款从账目上转移到一个投资类别。不良贷款的“消失”美化了财务报表、减少了计提资本,还能逃避监管,一箭三雕。这也就是所谓的影子银行,它并非单独的机构,而是指规避监管的这种功能。

银行掩盖不良的招数还不止是作为出让方输出包装的不良资产,银行也扮演了担保人甚至买者的角色。喜投网董事长黄生表示,银行将信贷资产转到表外同时为其担保,或直接用银行理财资金去购买这些收益权,使得银行信贷扩张无度而且无法监管。

不过,许荣聪等分析师提醒,这实际造成了风险的持续累积,银行体系仍然是不良资产收益权的最终投资者,没有实现风险的分散转移。

监管指标趋于真实化

业内人士指出,影子银行的存在,已对中国的金融系统安全构成了威胁。82号文可以说是对银行此前不良腾挪术的“见招拆招”,既要求银行的不良转移全部在监管层的眼皮底下进行,也能防止不良资产风险的扩散。

不过,短期来看,银行因增加计提要耗用更多成本。安信证券分析师赵湘怀表示,82号文对出表业务较多的银行来说,耗用资本、不良率可能会有所上升;对于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等指标贴近红线的个别银行来说,压力明显。

从16家上市银行最新公布的一季报来看,建行、交行、民生的拨备覆盖率分别为151.71%,151.24%和152.13%,逼近150%的监管指标红线,而工行、中行已经低于红线至141.21%和149.07%。但长期来看,82号文有利于全行业不良贷款真实暴露,监管指标也将趋于真实化。

国泰君安研究团队分析师王剑等指出,82号文一改此前仅基于会计科目(形式)的监管,而是深入到业务实质,确立了新的监管趋向。后续监管部门仍然会出台其他管理办法,覆盖其他出表渠道,而且跨监管部门的出表渠道(比如与基金、证券配合的渠道)也可能在监管协调改革后加以覆盖。总之,监管指标的真实性将上升。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加强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随着网络借贷快速发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

《通知》明确,各高校要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联合银监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的拓展情况。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通知》要求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问题,及时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潜在的风险。此外,还要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第一时间报请金融监管部门、公安、网信、工信等部门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