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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现在是无现金时代,现金使用的少,丢失现金的也变的少很多,但是刷卡成为一种习惯

虽说现在是无现金时代,现金使用的少,丢失现金的也变的少很多,但是刷卡成为一种习惯,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很大的隐患,银行卡被盗刷成为当下常见情况,银行卡被盗比丢失现金严重的多,那面对银行被盗刷,我们怎么办呢?今天东方融资网小编给大家支几招。

银行卡被盗刷怎么办?

1、首先要知道银行卡盗刷的方式很多,万一被盗刷我们要及时联系自己的发卡银行冻结自己的银行卡,按银行客服要求办理,减少资金的损失。

2、办理拒付,如果发现自己银行卡丢失,或是有不明交易,要拨打银行客户电话,申请银行卡拒付业务,一定要及时办理,让银行知道本非本人交易。

3、如果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在网上发生交易,一定要及时更改自己的密码,防止信息的泄露带来损失。

4、如果情节严重,必要时候我们需要去报案,有警方协助追回损失,你只需要按要求提交报案回执单给银行卡,实时了解信息,配合工作及时解决问题。

小编这里只是简单提出几个简单解决办法,很多专业的方法我们都要了解,但是不管怎么防盗刷是我们日常必不可少,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提高警惕,养成良好的网购习惯.



银行卡被盗刷的新闻,时常有之。被盗刷后,银行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是否应该全额赔偿?

银行卡被盗刷的新闻,时常有之。被盗刷后,银行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是否应该全额赔偿?一直是争论的焦点。下面让我们通过两个案例,来学习下遭遇银行卡盗刷后我们应该怎么办?

案例一:

大连的李先生在西安出差时,忽然发现自己的一张银行借记卡被人在山东临沂市盗刷近20万元!根据短信提醒,这张卡在山东临沂市某商行划款两次,合计19万元,同日,又于atm机取现四次,数额合计4000元。

事发突然,大家都没能弄明白是怎么回事,是何人盗刷。但是,李先生却获得了全额赔偿!他究竟做了什么呢?一起来看一下。

【1】报案:李先生立即向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

【2】存款取款:于当日用其随身携带的该借记卡在农业银行陕西分行向该卡中存款100元,在中国民生银行陕西分行从该卡取款100元。

【3】再报案:之后,李先生又赶到山东省临沂市向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报案,该局受理此案后出具受案回执,该案正在侦查中。

【4】申诉:随后,李先生将某银行诉至法院请求银行向其赔偿194000元。

法院判决:银行承担举证不能法律后果

原审法院认为,李先生在某银行办理了借记卡,双方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该储蓄存款合同合法有效。

本案中,案外人持伪造的银行卡通过atm机、pos机交易系统多次交易,说明被告制作的银行卡存在其真伪不能被atm机和pos机识别的缺陷,被告未能履行保护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

某银行提出其已尽到保障储户安全的义务,卡被盗刷责任在李先生,但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某银行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对李先生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某银行不服原审判决提起上诉,大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

同样是银行卡被盗刷,下面这位被盗刷百万的周先生就没这么幸运了!同样是借记卡,同样是申诉了银行,但是却只获得了一半的赔偿!这是为什么呢?

周先生在香港旅游时,理财金账户卡澳门被刷近百万元。持卡人将银行告上法院,银行却坚称,不能证明“人卡未分离”,“盗刷”证据不足,所以不赔钱。双方商议不下,最终,2014年10月27日,昆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某银行赔偿周先生理财金账户一半资金损失及相关利息。案件受理费13888元,周先生负担6944元,银行负担6944元。

2008年5月,周先生在某银行申请办理财金账户借记卡一个,理财金账户的户名为周某,系无折户。2013年1月21日,周先生随团到香港游玩。2013年1月24日23时28分,周先生的理财金账户卡在澳门永胜表饰市场由姓名为罗某的人持卡交易并输入正确密码成功“消费”999789.53元,并由罗某在银行存根联及商户的销售单上签名。当日23时31分,周先生的理财金账户上的银行存款被扣款999789.53元。

周先生发现银行卡被盗刷之后,也做了如下几件事:

【1】转走剩余钱款:收到账户存款被人消费的电话短信提示后,即于2013年1月24日23时43分告知张某由其通过网上银行在浙江省杭州市将200万元存款转入张某账户。

【2】报案:同时,周某携带涉案理财金账户卡到香港尖沙咀警署油尖警区刑事调查队第9队报案。

【3】再报案、冻结存款:周某委托两个朋友在2013年1月24日23时46分至1月25日0时11分期间内,分别向某银行的电话客服系统报案并要求办理涉案理财金账户存款的冻结业务。

【4】申诉:2013年1月25日,周某随团到澳门。之后,周某因与某银行就理财金账户上999798.5元的存款被消费扣款事宜与某银行进行赔偿交涉未果,故诉至法院而引起纠纷。

法院认为:应减轻银行的赔偿责任

案涉理财金账户卡被他人复制并使用,表明某银行发行的卡片在技术上存在被复制、盗刷的风险,合理控制并分担风险应认为是某银行的合同义务,故某银行应对案涉伪卡交易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周某于伪卡交易发生前曾将关涉账户资金安全的电子银行密码及网银u盾交付案外人使用,由案外人在网上银行进行大额资金的交易操作,周某未谨慎使用该卡的行为增加了密码泄露、影响账户安全的风险,应相应减轻某银行的赔偿责任。

遇到银行卡被盗刷时,当事人首先就面临如何证明银行卡被盗刷的事实,以上两个案例中,李先生的做法值得借鉴。

首先,当事人应保存银行发送的交易短信提醒;

其次,应找最近的银行在最短的时间使用自己办理的银行卡进行存、取款操作,以此证明该银行卡在被盗刷时真卡在当事人手中;

最后,进行完上述操作后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样在向银行主张权利时才有据可查。

此外,一般这类案件银行都会主张因案件涉及刑事犯罪,根据“先刑后民”的原则,案件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银行的这种主张其实并不能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十条的规定,此类民事案件可以独立于刑事案件受理和审理。



编给大家整理了几个普通民众到底应该如何防范这种情况发生呢?以下七个好习惯,你必须养成。

银行卡盗刷怎么办?银行卡盗刷事件已经屡见不鲜,为什么频频发生呢?主要还是大家使用银行卡时的防范意识太差,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几个普通民众到底应该如何防范这种情况发生呢?以下七个好习惯,你必须养成。

1、养成禁点不明连接网站习惯

现在科技越来越发达,犯罪分子也玩高科技!犯罪分子通过智能手机获取私密信息,进而实施诈骗已成为常态,为了使持卡人放松警惕,经常采取冒用银行客服电话推送积分兑换、中奖等短信服务,内含钓鱼网站链接及木马病毒程序,只要客户一点该连接,手机即被木马病毒感染,信用卡、储蓄卡号码及密码信息将暴露无遗,之后实施盗刷、盗用等犯罪活动。故对于不明链接网站禁点链接并及时删除。

2、养成禁用免费wifi的习惯

好用不便宜,便宜不好用啊!免费wifi也是犯罪分子盗取信用卡、储蓄卡信息的重要途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民贪图免费wifi小便宜的心理,通过免费wifi植入木马程序,盗取其手机上与信用卡、储蓄卡相关信息,为日后盗刷信用卡做好准备。

3、养成谨慎取款或消费的习惯

在取款或消费录入密码时泄露相关信息。一是在柜员机取款的时候,要养成预先观察柜员机插卡处、出钞口以及柜员机顶部是否有可疑装置的习惯,如果发现可疑装置,应立即向银行工作人员反映;二是取款时间最好在白天,不宜在晚间单独取款;三是取款时注意身边是否有可疑人员;四是刷卡消费时,信用卡、储蓄卡不离开视野,输入密码前审核消费金额是否一致,签单时需注意是否存在套写情况。

4、养成保护密码的习惯

在人多的地方豪气刷卡时,也得注意了,监控什么的,不是摆设哦!用手或者遮挡物遮盖密码,避免旁人通过各种方式偷窥或者记忆密码,不在网吧或公众电脑登录网银或进行互联网支付,以免钓鱼网站盗取信用卡、储蓄卡有关信息。

5、养成保管好个人信息的习惯

个人信息要保存好,切记不要乱丢!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工作证等不轻易借给他人使用。养成不在聊天软件、手机短信中传递信用卡、储蓄卡和密码的良好习惯。因为电脑或手机软件的漏洞和木马病毒很容易盗取用户密码。养成妥善保管或者彻底销毁交易单据的习惯,不随意简单丢弃,防止犯罪分子通过此类单据掌握用户信息。

6、养成定制短信洞察风险习惯

建议信用卡、储蓄卡开通短信提醒功能,借助短信提醒,用户能够及时掌握信用卡、储蓄卡资金变动情况,遇异常情况,及时办理挂失和冻结,待情况查清后,视情况办理解冻或补办新卡。

7、养成经常修改密码的习惯

频繁刷卡时,需经常进行密码更新。网上银行的密码最好采用数字和字母组合的方式。



信用卡被盗刷!输错3次密码不如电话挂失,这个方法更有效哦。

银行卡被盗刷,又有哪些方法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有网友提出,输错3次密码锁定卡和购买盗刷险都是有效防范办法,这样的办法靠谱吗?

电话挂失比输错3次密码更有效

如果发现有人正在盗刷自己的银行卡,持卡人该怎么做才能尽量减少损失呢?不少,网友反映最多最有效的就是,应立即通过atm机、网银或者柜台,故意连续输入三次错误密码,将银行卡锁定,防止损失扩大。然后再致电银行客服中心说明情况,进行紧急处理,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这样的招数是否真实,又是否有效?银行业内人士李先生表示,“以我的经验来看,第一时间联系发卡行紧急挂失冻结账户,是最有效最快的办法。”

李先生分析,去最近的atm机故意连续多次输错密码,让机器吞卡,是可以冻结卡片,但这些步骤都需要时间,从找银行或atm机开始,到整个步骤完成起码需要5至10分钟,不过通过这种做法冻结账户的思路是对的,但并非完全有效。这只能锁住银行卡的线下交易,不能刷pos机或在自助机上取款,但与该卡绑定的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还可照常使用。

有人担心此时给银行打电话会因为难打通而耽误时间,但事实并非如此。昨天,有网友打多家银行的客服电话,挂失业务大多放在一级菜单,基本都会在30秒内听到挂失选项。

防盗刷可投保盗刷险但购买者不多

银行卡被盗刷之后,还有哪些途径可以减少损失呢?其实有些保险公司专门开发出盗刷险,这样的盗刷险能防止市民财产受损失吗?在西安,究竟有人购买吗?

有记者从西安一家保险分公司了解到,这种保险是针对持卡人信用卡被非法盗刷的情况,给与持卡人赔偿。目前,“盗刷险”的市场售价从几元到百十元不等,通过淘宝、支付宝、第三方网销平台等渠道都可以买到,保额在1万元、5万元、10万元甚至50万元等,消费者可以根据不同的保险需求选择保障范围和保额。

工作人员介绍,这类保险也有免责条款,比如在没有被胁迫的情况下,持卡人向他人透露银行卡或网银账号及密码,导致的资金损失,没有遵循银行账户及第三方支付账户使用条例,导致的资金损失等等。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理赔的关键是看被盗刷的责任是否在银行。

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了盗刷险,一旦被盗刷,持卡人的资金损失将由保险公司承担,这对于持卡人来说本是件好事,但记者对50位市民进行调查,购买盗刷险产品的人却不多。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很多市民在了解盗刷险之后,认为防盗险依然存在类似于银行的免责条款,持卡人在申请保险理赔时,仍存在取证困难的问题,持卡人依然很难得到全额赔偿。

信用卡被盗刷后要不要先还款

一旦不幸遭遇盗刷,除了报警和关注案件进展,持卡人还面临一个现实问题,如果案子没破,信用卡还款期已到,要不要先还款?记者了解到,遇到这种情况,银行一般会要求持卡人正常还款,否则银行会在央行征信系统里留下持卡人的不良记录。银行方面的说辞是,客户有责任保管好卡片的信息和个人信息,发生盗刷,很可能是客户自身保管不当造成泄露。对银行系统来说,一笔交易如果客户核心身份信息和卡片信息都准确无误,就会被视为正常交易。

在现实生活中,遇到银行催债,客户当然会觉得冤枉,但难免有人会担心征信系统的不良记录影响自己的其他金融事务,会选择先行还款,再催促警方破案。还有一些客户坚决不认可这种做法,他们觉得如果这样做了,等于变相承认自己有问题。他们会积极与银行交涉,要求挂账处理,不在征信系统留下记录。这样做是否能奏效,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况和客户的沟通能力。

很多时候,银行还是会对拒不还款的客户作违约处理,少数客户选择了法院诉讼的方式维权。记者从公开报道查阅到,上海高院曾发布2014年度金融审判系列白皮书以及金融商事、刑事审判十大案例,其中就有成功案例。

当时法院审理后认为,信用卡持有者的居住地在上海,但交易发生在山东,而且签购单上的签名也不是本人的名字,这笔交易确实存在疑点。因此,在与银行的争议没有解决之前,信用卡持有者有正当的理由暂不还款,这样的行为不属于失信行为,判决银行撤销不良征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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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在手还被盗刷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被盗刷后,银行还心甘情愿的全陪确实罕见。

银行卡在手还被盗刷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被盗刷后,银行还心甘情愿的全陪确实罕见。

钱没了,是谁的责任?

浙江镇海的唐先生,在遇上这种情况后,只做了一件事,最终让法院判定:由银行赔偿他的全部损失。

他做了什么?

卡在身边,却被刷走19万,卡主人把银行给告了,唐先生是开厂的,平时和客户都是通过微信支付货款,微信上绑定的是某银行的一张借记卡。截至2015年11月18日上午,卡内存款余额还有19万余元。

2015年11月18日傍晚6点40分,唐先生突然收到一条转账信息:有人转走了卡里的19万元,只给留下了58元。

卡在身边,怎么会有银行转账提醒?唐先生立即意识到,自己的银行卡遭盗刷了。他赶紧给银行打电话,确认钱确实被转走后,马上电话报警,又赶紧跑到最近的派出所备案。

公安第二天就查出,钱是在河北唐山,被人用带有卡槽的固定电话机盗刷走的。

案子,公安在继续追查;唐先生先和银行打起了官司。因为与银行交涉未果,唐先生以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赔偿存款损失19万元,并赔偿相应的存款利率损失。

发现卡被盗刷后 他马上往卡里存了钱

唐先生认为,他与银行间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他将钱款放在银行处保管,银行有义务保护存款安全。现在银行卡被盗刷,是银行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使得唐先生存款被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银行方的观点则是,唐先生在银行开卡并设立密码,银行已经将包括密码保护在内及相关事项告知唐先生,尽到了义务。同时,借记卡章程约定“凡密码相符的借记卡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对于挂失生效前发生的资金损失发卡行不承担责任”。所以银行并不存在任何过错。

双方各执一词,法院最终判决银行赔偿唐先生19万元。

法院支持唐先生的理由是什么?

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后,唐先生顾不上吃饭,拉上老婆跑到最近的银行atm机,赶紧用这张卡,往里面存了100元钱。

这成了日后庭上,唐先生胜诉最有利的证据之一,他证实了银行卡发生盗刷时,真正的卡在自己身上,被盗刷的是一张伪卡。

银行未能有效识别伪卡 应该赔偿客户的损失

昨天,镇海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支持唐先生的诉求,是因为这样几个原因。

首先,原告唐先生在被告银行办理了具有储蓄功能的借记卡,并存入存款,储蓄合同关系合法有效。

其次,唐先生的借记卡中19万元在河北省唐山市转入案外人账户,转账在带有卡槽的固定电话机上进行刷卡并输入密码完成,而原告本人及其借记卡均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故可以认定涉讼的借记卡存在伪卡。

最后,本案中被告银行作为发卡行,未能对伪卡有效识别导致盗刷,应对其服务瑕疵或履约瑕疵造成的储户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借记卡章程约定“凡密码相符的借记卡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对于挂失生效前发生的资金损失发卡行不承担责任”,但这些条款系银行为重复使用而预先印制,系合同法意义上的格式条款,该条款免除了被告审核银行卡真伪的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当然被认定有效,故被告不能据此免除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