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需回归中介本质不得非法集资?非法集资行为有哪些?
随着监管部门的监管细则陆续出台,P2P行业的监管也是越来越严格。明确P2P平台的经营红线: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
随着监管部门的监管细则陆续出台,P2P行业的监管也是越来越严格。监管细则明确表示,P2P平台只能作为信息交换的平台,不能参与资金的流动和交易,回归中介的本质。而且央行条法司给P2P业务的发展提出了警示,明确P2P平台的经营红线: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
正规的P2P平台当然不会这么做,但是也要给大家提供三点非法集资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一: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
进行借款人身份核实,是每个正规P2P平台应做的风险控制,但是有一些平台就没有做这一步,平台会利用虚假信息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身份发布虚假借款信息。利用这些资金,投放到收益率更高的平台上去,赚取利益差,这样的行为就涉嫌非法吸资。
非法集资行为二:资金池模式
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此类模式下,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集资行为三:庞氏骗局
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在前期采用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这就是所谓的“拆了东墙,补西墙”。这样短期内就可以募集大量资金,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
P2P做回中介的本质,这就是现在行业需要做的。要完善国内P2P市场,让P2P行业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不仅需要P2P平台自律,还要监管部门和国家的政策的共同扶持,才能让整个P2P行业进入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