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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消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及被告人丁宁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

据新华社消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等1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6年12月15日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被告人丁宁等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组织、利用其控制的多家公司,在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及个人债权项目,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98亿余元。至案发,集资款未兑付共计人民币380亿余元。 

11月25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e租宝”案5人涉嫌非法走私贵重金属、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 

有媒体报道称,全国公安机关共冻结涉案资金逾百亿元,查封、扣押涉案现金折合人民币约3亿元、黄金制品约18.7万克以及房产、珠宝、股权、车辆、直升机、办公用品等一批涉案财物。  

“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5年12月8日,因涉嫌违法经营接受调查。  

深圳经侦于2016年1月11日发文通报对e租宝事件调查进展,称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  

2016年2月1日,cctv1“朝闻天下”报道,“e租宝”95%的项目为虚构。2016年8月16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公告称,e租宝实际控制人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董事长、董事局主席丁宁、总裁张敏等11人涉嫌集资诈骗罪,党委书记、首席运营官王之焕等15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16年8月15日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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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银坊金融这样的案件,本质都是非法集资,跟P2P或者互联网金融,其实没有多大关系,只是不同时代,换上的包装不同罢了。

近日,p2p平台银坊金融平台负责人蔡锦聪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当前p2p行业无疑在遭受大量负面新闻的困扰,这次的银坊金融又一次刷爆了舆论头条。

大量负面新闻曝出后,投资者很不安,现在投资p2p还安全吗?可靠吗?其实,投资者大可不必惊慌。像银坊金融这样的案件,本质都是非法集资,跟p2p或者互联网金融,其实没有多大关系,只是不同时代,换上的包装不同罢了。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在刑法上有两个罪名,第一个是基础罪名,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二个是集资诈骗罪,即非法吸收存款+虚构项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是集资诈骗。

前一个罪名,是指”其行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但他吸收资金的目的可能是用于经营,并不是要骗这些钱来挥霍,比如东阳的吴英,最后的死刑判决被驳回,其实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吴英吸收的社会资金,很大一部分是用于投资和企业经营。

但像上面银坊金融的蔡锦聪,则不一样,本身做这个网站之前,已经负债上千万,建立网站平台的目的,就是骗取资金用于还债和个人的挥霍,可以断定大部分所谓项目均是伪造,这就是集资诈骗!

历史上的非法集资典型案件

非法集资,在历史上比比皆是,每年都有,只是花样不断翻新,欺骗不同时代的人而已。

比如90年代,很多农村流行养各种小动物,不法分子告诉农民,你买我的小动物,到期后,我高价回购,后来证明都是骗局。

2000年前后,流行买入返售的花样。

比如你买我的酒,酒归你,但是你可以把酒放在我这里,到一定期限后帮你把酒销售掉,销售的款项全部返给你,而且销售款肯定比你购买的价格要高;如果卖不掉,酒你拿回去。很多人一算,划算啊,相当于做酒的投资了,收益是固定的,稳赚不赔。这其实也是非法集资,也有一批人锒铛入狱。

2007年,爆出了蚁力神的群体事件,这是个更加高级的集资骗局。

名人站台,高科技的保健品概念,“农民只要交1万保证金,就可以领取2大1小三箱蚂蚁在家养殖,14个半月后,公司回收养殖好的蚂蚁,退还全部保证金并支付3250元劳务费。”(引自文章《从蚁力神事件来看如何识别非法集资?》)农民一看,这个好啊,包赚不赔的买卖,又有明星做广告,纷纷交保证金来养蚂蚁。

这也是个非法集资的骗局。蚂蚁其实根本不需要养,领回去放在那就可以了。到期后回收的蚂蚁,90%都没有用于生产保健品,直接丢弃。所谓的劳务费从哪里出? 从后来加入的农民的保证金里出!典型的庞氏骗局。

再到2015年,出来一个水果营行的倒闭事件。

一个做水果店连锁经营的企业,老板跑路,加盟商和消费者的钱全部打了水漂。根据某报记者获得的水果营行一份单店投资协议样本显示,直营店投资人为公司有限合伙人,不参与门店经营、不拥有门店股份,只参与分红。直营店投资人 自完款第45天起,将获得每月销售额10%回报,直到取得投入本金的2倍为止。

同时还获得投资额10%的原始股权的长期收益。以投资100万为例,共收回 200万,同时获得水果营行10万股原始股权。同时大量发放会员预付卡,做活动吸收会员预付款,有的门店做的活动是充值2000元送2400元。

最后证明,这也是一个集资骗局。没有什么模式,能够支撑这样的收益,卷款跑路是必然结局。

避免p2p概念的泛化

今天我们看到的所谓p2p跑路,绝大部分,本质也是非法集资,甚至集资诈骗,与上面那里案无本质区别。

但我们并不会因为水果营行出问题,就认为水果零售行业不靠谱;不会因为蚁力神出事,认为保健品行业都不可信。

一句话,骗子可以伪装成任何行业来设计骗局,尤其是新兴的行业,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就更容易让骗子得逞。

p2p就是这样一个新兴的行业,宽松的环境给了优秀的企业良好的发展空间,也给了不法分子很多可乘之机。

当前有一种将p2p概念泛化的不好现象,将不管是什么性质产品和企业,只要是和金融投资理财有关,全部贴上p2p的标签,以抓眼球,导致各种p2p的负面报道满天飞。

比如大大集团、中晋资产、望洲财富、易乾财富、鑫琦资产、炳恒,以及这两天在传的亨荣投资,都与p2p的模式相去甚远,都属于线下的理财公司,结果也是被硬生生说成是p2p。

投资者要有独立判断的能力

因此,在这样的环境下,作为投资者来说,需要注意两点:

1、要有自己的独立判断,莫人云亦云。

客观看待各种消息、报道,既要看到整个行业向前发展的趋势,也要认识到这个过程中伴生的各种问题。(老祝的微信公账号:老祝说)一个真正的p2p平台,项目真实、团队专业、信息透明,那么风险就完全可控,不会有跑路的风险,也不会让你血本无归。

只有披上互联网金融外衣的集资诈骗,利用人性的贪婪,才会屡屡让投资者中雷。

2、鉴别真伪,区分好坏。

投资p2p,一定要有这样的基本能力,分得清好坏,辨得出优劣。如果没有这种能力,那么就不应贸然去投资,尤其在监管的规则还没有出台、行业还没有完全走上正轨之前。

鉴别,不是看外表的包装,比如获得的奖项、名人的站台或者模式的宣传,而是看信息的透明度、看资金的流转、看项目的披露和真实性等等。

比如下面是一个投资者描述他投资的原因,就反应了投资经验的不成熟:“王女士表示,是她的朋友推荐她购买xx投资理财产品,他们规模很大,还获得了中国十佳投资公司的奖项,并且宣称,如果出现问题,法人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整理自:金评媒